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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持续推动我市农业保险(不含森林险)“扩面、增品、提标”,推动市农业保险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保障作用,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云浮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不含森林险)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和时间、实施险种、参保对象、保险金额及费率、承保机构、保费补贴、协保体系、“保防救赔”体系建设、监督考核十一方面。
三、政策解读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对象有哪些?
参保对象为实施范围内从事本方案实施品种的种、养产业所有农户、企业、农场、合作社、镇(街)村等农业生产经营者。其中,种养场所、种养品种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有关规定;养殖废弃物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养殖类品种需按照强制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能繁母猪、牛、羊等大牲畜应佩戴国家规定的畜禽标识。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品种有哪些?
1.中央财政补贴型种植险:水稻(含水稻完全成本)、水稻制种、玉米(含玉米完全成本)、花生、马铃薯、甘蔗;
2.中央财政补贴型养殖险:能繁母猪、生猪(含育肥猪、仔猪)、奶牛;
3.省级财政补贴型种植险:岭南水果(含在广东种植的所有水果)、种植大棚、蔬菜、花卉苗木、茶叶;
4.省级财政补贴型养殖险:家禽养殖(含肉鸡、蛋鸡、肉鸭)、水产养殖(含淡水、咸淡水养殖)。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如何结算?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由省农业农村厅拨付至省级承保机构;市、县财政补贴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由市、县农业部门划拨至当地承保机构。
四、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4年8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5日期间云浮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不含森林险)参照本方案执行。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66—8923097
相关链接:1.关于印发《云浮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不含森林险)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2.一图读懂 云浮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不含森林险)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