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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农业农村依法治理水平,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夯实法治基础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树牢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三农”法治实践全过程。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议 “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引领党员干部“绝大多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用法,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进展,研究部署阶段性任务,将市、县(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纳入全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推动“三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健全制度体系。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抓好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了《云浮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学法计划》、《云浮市农业农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云浮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今年以来,我局开展党组专题学习2次,做到党中央和省市重要精神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和贯彻。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法宣讲。全体领导干部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进行学法学习和考试,参与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二)疫情防控法治同行,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
一是加强农村疫情防控专班和农村防控组建设。面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多链传播、局部暴发”的严峻态势,我局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假期及党的二十大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地区来云返云人员摸排工作的提醒函》《关于开展涉农企业疫情防控调研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从严从实从紧做好农村和渔民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市、区)农村和渔民疫情防控专班均能迅速落实市防控指挥办工作要求,持续推进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依托全覆盖建立的全市8694个村民小组三人核查组、25964名成员,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排查登记、宣传劝导暂停举办聚集性活动、落实返乡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及日报告制度。有序发动党员干部职工和志愿者助力疫情防控抓好农村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力巩固我市农村和渔民疫情防控成果,为全市人民群众创造安全、平稳的生活环境。二是聚力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全面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促规模养殖场落实程序化免疫,指导服务散养户做好集中免疫和定期补免,确保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形成有效免疫保护屏障。三是发动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定期调度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疫情防控,如来(返)云员工的数量、落实防措施,员工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情况,外地员工数量等数据。多次派出工作组到各县(市、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疫情防控的检查指导,及时将我市对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传达到各各县(市、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及时了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疫情防控存在的主要风险点,并督促指导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按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和做好台账资料。
二、服务管理并进,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清理了《关于印发云浮市农业局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4份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农业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促进农业企业的健康发展。二是稳步推进农业农村立法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我局始终坚持严格立法、审慎立法,在出台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之前,按照要求做好局务会议讨论、专家论证、法制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等法定程序,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今年以来,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开展《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决定》、《云浮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管理办法》、《云浮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论证,制订了《云浮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云浮市农业农村局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订了《云浮市农业农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及《云浮市农业农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适用规定》。三是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自查自纠工作,对我局9件存量政策措施进行了认真审查,没有发现滥用行政权力阻碍企业发展、限制竞争的内容。四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修订了《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制度汇编》,严格落实《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确定《云浮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等重大决策事项,切实履行网站公开、意见征求、法制审核、集体研究等,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程序规范、合理合法。五是落实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广东翔浩律师事务所3位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的要求,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涉法事务8次,参与农村普法宣传2次。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六是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登记制度,共审查备案合同21份。七是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组织各县(市、区)法规及执法人员对各地选送的案卷进行交叉互评,并邀请由局法律顾问进行点评,选送两个优秀案卷到省厅参加全省评选。通过开展案卷评查,推动我市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行政监督。一是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全局实际从事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100%,切实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制定了《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双公示”目录》、《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抽查商家名录》,公布商事主体信息,全面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完善“信用广东”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全市未发生重大农业投入品坑农害农事件,保障了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8大类379项,其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事项68项,动态做好信息完善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服务对象满意率100%。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126宗,办结126宗,网上办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效能监察模块公布。我局的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压减率95%以上。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为贯彻落实 2022 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提高农资质量水平,有效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迅速开展全市的农资打假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云浮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农办〔2022〕14号),围绕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和市打假工作方案的精神,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深入各地联合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等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24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808个,立案7件,?结案4件,挽回经济损失(含协议赔偿)13.5万元。罚款1.52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42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1.1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 1件。全市未发生重大农业投入品坑农害农事件,切实保障了我市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五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印发了《2022年度云浮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2022年云浮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格化管理及农安信用建设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监管重点和任务要求,并把食用农产品年度定量检测计划分解到各县(市、区)。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共完成食用农产品定量检测量共6488批次,总体任务完成率达181.48%,总体合格率为99.34%。全市5个县(市、区)和63镇(街)共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快检332400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9.25%;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率达100%。全市63个镇(街)、911个村(居)、13901个村经济社已全部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已配备镇监管员282名,村协管员1069名,组信息员12480名,层层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截至2022年12月底统计,全市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主体1530个、开证555570张、带证销售276791.62吨。
(三)突显农业特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压实普法责任。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编制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二是创新普法形式。先后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春耕备耕、农业执法、质量监管、宪法宣传周、农民丰收节等活动,组织开展“支农服务下乡进村”“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并将普法列入广东农技服务乡村行动云浮支队轻骑兵的工作清单。同时还充分利用三农微信公众号、农民信箱等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积极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编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不定期地通过局网站发布疫情防控、农业违法等以案释法案例进行宣传,在局网站上传以案释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果。四是培育农村学法示范户。根据《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法发〔2021〕9号),积极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村的培育,今年以来,全市行政村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425户。五是法纪结合增强普法效果。多次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参与进村入户宣传政策法规活动,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关口有效前移,提高了普法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落实行政调解机制。全市建立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县(市、区)级仲裁委员会、镇级调解委员会、村级调解小组或有专人调解的三级解决机制,847个行政村设立了调解小组或有专人调解,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农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意识基本形成,形成了“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和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二是持续抓好信访稳定。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18件信访件,其中土地确权类信访复查案件2宗,其余16宗均为市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交办核查事项。对于16件信访件,均已落实相关业务科室及专人做好跟踪落实,目前已全部办结。另外,今年以来收到12345平台派发工单10条,省政府网站群众留言20条,均属于政策业务咨询,全部已经按时回复办结。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未发生聚众上访和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的情况,信访维稳总体形势平稳可控。三是加强综治平安建设,确保群众安居乐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常态化入户走访排查,积极排查线索,将矛盾解决在苗头阶段,做到矛盾不出村,从源头上减少产生社会矛盾的隐患。通过广播宣传、张贴派发各类宣传单、入村开展宣讲活动等方式,经常性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形成“全民参与、全民揭发、全民监督”的良好局面。
三、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教育水平还须不断提升。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度广度还须推进、方式方法单一、与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
二是执法队伍建设仍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中法律专业人才比例较低,执法人员年龄普遍偏高,队伍结构不够科学。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本单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和建设法治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学习。进一步组织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容,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开展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普法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不断提升执法设备装备和经费保障水平,提高规范化执法能力。高度重视法治队伍建设,招聘法律专业人才,促进法治队伍专业化。
四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政服务公开。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法治监督,组织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继续做好我市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互联网+监管)等系统的应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打造农业农村系统最优营商环境。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