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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大家好农资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案
发布时间:2021-08-24 09:44:08 文档来源: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查看次数:- 【字体:

罗定市大家好农资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有效成分含量

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云农农(肥料)罚〔202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违法事实:

罗定市大家好农资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大量元素水溶肥料(WEIER)”(生产厂家:安庆市喜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证号:农肥(2015)临字9955号;规格型号:1000g/袋;生产日期:20210223)、“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生产厂家:潍坊市金土地化工有限公司;登记证号:农肥(2007)准字0878号;规格型号:40g×5袋/袋;生产日期:2020年03月08日)、“中量元素水溶肥料”(生产厂家:潍坊市祥宇肥业有限公司;登记证号:农肥(2018)准字9907号;规格型号:25g/袋;生产日期:202033)货值金额合计为5500元,违法所得合计为1430元。

处罚依据: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肥料)”序号2,适用情形“生产肥料产品(包括已销售和未销售)货值金额 10000 元以上的;销售肥料产品(包括已销售和未销售)货值金额 2000元以上的”,裁量标准为“警告;有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 3 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6000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罗定市大家好农资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3810812288587

法定代表人:

赖炳林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1230********7813

处罚内容:

1.警告; 2.并处肆仟贰佰玖拾元(¥4290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429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9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数据更新时间:

2021-08-1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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