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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必须持有许可证 8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8-08-03 10:06:38 文档来源:云浮日报 查看次数:- 【字体:
  云浮日报讯 (记者  陈锐兵) 记者日前从市农业局了解到,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要求,自今年8月1日起,农药经营者必须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才能继续销售农药。

  据了解,当前,全省各级农业部门正加快农药经营许可审批工作,截至2018年7月30日,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以及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均已开通受理农药经营许可窗口;省农业厅已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786张,各市县农业部门已核发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经营许可证4661张。

  省农业厅将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组织开展全省农药市场监督检查,规范农药经营市场秩序,保证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全市农药经营者应及时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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