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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10 16:25:20 文档来源: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查看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0日至8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采取有力有效的举措,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具体。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贯穿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各方面、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坚定“改的决心”、增强“改的自觉”、落实“改的行动”。2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当天下午,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李希书记和市委黄汉标书记讲话要求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研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推动全面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时刻,市委对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局党组深刻认识到,这次巡察是对局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思想把脉、行动会诊,是对市农业农村系统上下更加扎实地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督促和鞭策,是对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党性修养、锤炼政治品格的一次深刻教育和警示。局党组认为,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我局在加强政治引领、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问题严肃中肯、实事求是,提出的整改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是对市农业农村系统政治站位、党性锤炼、责任担当的重点检验,是对我们的思想、作风、工作的重要考验,也是帮助我们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促提升的重大契机。局党组要求,市农业农村系统上下和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必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扎实整改,全面整改,要强化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每一个反馈的问题,一条一条整改、一件一件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局党组坚持牢牢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揽协调巡察整改工作。3月3日印发《中共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十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5个方面17个问题,40个问题具体表现,制定了5方面80项整改措施,切实把具体问题分层分类,分别细化明确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单位、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逐条逐项抓整改落实。设立5个整改落实工作专班,印发了《关于调度落实市委第十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建立定期跟踪督导机制,加强整改跟踪督办,每周开展一次工作调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落实。先后两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了解各科室下属各单位整改工作进展,督促加快工作进度,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拧紧责任链条,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既带头落实整改,又切实履行领班子、带队伍的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促,先后5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推动整改工作落实。明确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负责督促抓好分管科室和单位的整改工作,相关科室和单位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切实把整改责任和压力传导给班子成员,传导给各科室和负责人。各党支部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工作,举一反三,落实整改。3月22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成员坚持“三个摆进去”,主动认领,聚焦巡察发现的问题和自身查找的问题,深入开展学习调研,找准找实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为推动巡察整改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高质高效,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发展大局,融入职能职责,融入日常工作,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5个方面17个问题,40个问题具体表现,建立了问题清单,落实整改任务、责任和时限。截至目前,40个问题中,已有31个完成,其余的9个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还需要持续推进。

  (一)党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深入发展担当不够方面。

  1.关于“政治学习不深入”问题。

  (1)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系统学习不深入。(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党组班子带学领学督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今年以来,局党组集中学习13次,其中专题学习研讨3次,示范引领党员干部跟进学对标做。同时,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三农”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持续推进党员干部以学促行,知行合一。建立健全政治要件台账,完善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逐项推动落地见效。

  (2)对学习谋划部署不实,中心组学习计划照搬照套,学习专题、方式雷同。(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结合班子成员调整变动,及时调整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印发《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落实学习中心组“一学一报”,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实际行动。今年以来,开展中心组学习4次。同时,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建立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活动的中心组成员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严肃学习纪律,严格考勤登记。

  (3)对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进行专题学习不够重视。(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措施。结合实施“深调研”,研究起草《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关于鼓励引导城市资本、人才、技术“三下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等指导性、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央“三农”政策落实落细。

  2.关于“履行职能责任担当不够”问题。

  (1)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存在薄弱环节。(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工作,全市农业生产有序推进,农产品供给充足,农业经济持续保持增长。2020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314.9亿元,同比增长8.4%,增速在全省排第三、在山区市排第一。今年一季度全市农林牧渔业产值62.99亿元,同比增长11.4%,创建市以来新高,增速在全省排第7,两年平均增长8.2%,在全省排第2位。二是持续跟踪疫情对脱贫人口和扶持项目的影响。加强到镇村开展实地调研,帮扶人工饲养野生动物扶贫产业项目转产,帮助涉及贫困户及时转岗。目前,受禁食野生动物规定影响的贫困户和扶贫产业经营主体已全部实现转型转岗。三是全面增强产业扶贫带贫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全市63个镇形成了“镇镇有产业、村村有基地、户户有项目”的产业扶贫格局,全市扶贫产业项目2723个,带动贫困户2万户7.8万多人,实现年户均产业增收9250元。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累计放贷1.8亿元,支持4700多户贫困户发展产业。建立完善带贫机制,超过90%的贫困户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四是深化拓展消费帮扶。充分利用“三专一平台”、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堂定额采购扶贫产品、爱心卡“认购”扶贫产品等渠道,促进以购代捐、以买代帮。至目前,建设电商服务站点522个,培育消费扶贫专馆9个、专区13个,办理“消费扶贫爱心卡”1.9万张,累计举办扶贫产品产销对接活动52场,认定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21个、加工企业3个,消费扶贫销售总额1.03亿元。

  (2)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差距。(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聚力提升“乡村美丽度”,推荐新兴县太平镇代表我市参加广东省第二届《乡村振兴大擂台》决赛阶段比赛,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全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扶持项目、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数量位居全省前列。我市在2019年度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成绩优秀,考核成绩在粤西片区5个地市排第2名,综合评价为“优秀”等次。2021年4月,我局荣获“广东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二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加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组织开展2021年农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全市安排资金243万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810人次。三是在全省率先开展美丽圩镇创建行动。我市被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美丽圩镇建设专项改革试点。牵头制定《云浮市美丽圩镇建设专项改革试点方案》,以“美丽圩镇”创建牵引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探索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新模式,坚持以PK竞赛活动与“10个一”长效创建活动为抓手,牵头出台《云浮市美丽圩镇“10个一”创建方案(试行)》将全市63个镇(街)划分为三类圩镇,实施分类指导、分类创建、分类竞赛。印发了《关于开展云浮市美丽圩镇(二类)创建专项竞赛第二轮竞赛的通知》,组织25个圩镇开展第二批竞赛,上半年全市63个镇(街)PK竞赛实现全覆盖。

  (3)脱贫攻坚牵头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牵头协调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于3月5日-3月12日到各县(市、区)开展调研督导活动,进一步强化压实各地产业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及防止返贫检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完善责任,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于4月30日发出《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行业部门在全市开展一次“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脱贫人口家庭收入情况等方面“回头看”的复查工作,再次对标“体检”,找准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升脱贫攻坚的质量和成色。二是加强扶贫项目长效建设。继续做好“整镇推进产业扶贫”发展模式。推动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形成规模与品牌,加强项目库监督管理,强化项目前期论证、评估及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管理与监督。三是完善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完善扶贫资产后续管护制度,确保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被侵占,推动扶贫资产增值保值。四是完善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户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预警,持续跟踪收支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定期检查,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落实帮扶到户到人的帮扶台账。强化“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落实“防返贫”的兜底措施。市扶贫办与市民政局分别于4月9日、5月20日联合发出了《关于做好脱贫攻坚巩固拓展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及防返贫监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长效帮扶机制。五是加强调研,强化自身能力建设。市扶贫办于4月12日—16日到粤东四市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察学习与调查研究,借鉴外市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进提升自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能力水平。

  (4)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不到位。(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持续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市共有6692个自然村基本达到干净整洁村以上标准,完成率87.81%;建成美丽宜居标准以上自然村数4346个,完成率57.03%;建成特色精品自然村402个。完成了2020年度目标任务。二是扎实推进省级、市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截至目前,我市 1个省级示范县(新兴县)93.53%的自然村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10.78%的自然村建成特色精品村;5个省级示范镇94.13%的自然村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10.53%的自然村建成特色精品村;66个省级示范村有97.75%的自然村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全部示范村均建有特色精品自然村;10个市级示范镇的干净整洁以上村完成率94.15%,美丽宜居以上村完成率71.18%;111个市级示范村的干净整洁以上村完成率98.12%,美丽宜居以上村完成率87.79%。三是开展全市农村污水治理评估工作,完成对全市965个行政村(居)的农村污水治理情况包括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污水终端处理设施、雨污分流等项目建设情况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正在梳理我市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整改。四是完成农村“厕所革命”任务,全市纳入改厕590001户基本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累计标准化农村卫生公厕建设数3596座,完成2020年度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农村老旧厕所排查改造工作,持续推进巩固拓展“厕所革命”成果。

  (5)推动农村产业升级存在短板。(持续推进)

  一是高水平打造“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一产“接二连三”发展,以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为龙头,大力推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2021年4月,新兴县天堂镇入选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全市累计5个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县均数排在全省前列。二是加强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和提档升级,推进大型养殖型企业完善屠宰、加工和冷链仓储物流设施项目建设,推动农村产业升级。截至目前,我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增至135家,同比增加9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增至60家,同比增加4家,加工能力不断提升;扶持云城、云安、新兴、郁南共7个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农产品仓储冷链保鲜设施;组织罗定市申报国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试点县,已通过省审核上报农业农村部。

  3.关于“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1)“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已完成整改)

  修订完善《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云浮市农业农村局会议制度》,进一步理清了议事决策权限。印发了《关于加强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题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安排工作规范》,规范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题的收集程序,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事项范围。

  (2)班子大局意识不强,重大事项决策“走过场”。(已完成整改)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落实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的要求,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提高集体议题决策的质量。

  (3)党组决策程序不严谨。(已完成整改)

  制定《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表决实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进一步规范会前充分酝酿、会中集体决策、会后规范执行的决策程序,决策性议题材料提前1天送党组成员审阅,充分做好会议准备,严格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和个人回避议事纪律。

  4.关于“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局党组没有按规定报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民主生活会有个别班子成员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自我剖析和接受群众监督评议的重要内容。党组没有组织过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培训,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未能有效落实。(已完成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修订完善《中共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分析研判,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开展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培训。三是严格按规定每半年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度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和述职报告内容,纳入机关党建报告和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评议内容,接受监督评议。

  (二)党的建设虚化弱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1)对党建工作缺乏具体部署和安排。(已完成整改)

  加强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召开市农业农村系统2021年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第一责任人”抓党建意识不强。(已完成整改)

  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党组书记每年主持召开2次以上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严格执行年度党建工作报告、党建检查考核、述职评议等制度,把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到岗、传导到人。

  (3)2013年以来,没有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考核和检查。(已完成整改)

  开展了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听取了局各党支部书记2020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随后局直属机关党委召开委员会议,结合各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报告内容和日常督导情况,审议形成了述职评议考核综合结果。其中,3位同志获得“好”等次,4位同志获得“较好”等次。

  2.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1)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弱化。(已完成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以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结合模范机关创建暨“争当开局先锋”擂台赛,加强机关党建和党支部建设,组织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和党务工作者参加“学党史、促提升、争先锋”党务工作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党务水平,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已完成整改)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务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党支部 “三会一课”台账,按照要求每月召开支委会、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每季度到所在党支部上党课,联系党员思想实际,加强支部的思想政治教育。

  (3)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已完成整改)

  一是扎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印发《云浮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动员优秀年轻干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现已有8位同志递交入党申请书,其中3位同志已转为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员的教育和培养。二是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开设中共云浮市农业农村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党费专用账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加强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督促党员按照规定按月交纳党费,开通网上收缴党费平台,为党员交纳党费提供便利。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1)主题教育成效不明显。(已完成整改)

  一是印发《云浮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台账》,共包括7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28项整改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议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细落实,截至目前,15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工作,相关整改情况在2020年度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上通报。

  (2)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已完成整改)

  一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规范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召开会议、会后整改三个阶段,制定《中共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3月22日,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二是加强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力度,印发《关于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评星定级的通知》,抓实组织生活会9个主要环节,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三)管党治党宽松软,廉政风险防范和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方面。

  1.关于“履行党廉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

  2016年以来,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仅13次,多为开会传达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部署少。警示教育不到位。(持续推进)

  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印发《云浮市农业农村系统利用身边人身边案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方案》,以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重要载体,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三农”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通过抓实案件梳理、原因剖析、警示整改、制度完善、总结提升五个阶段的“施工路线图”,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作风建设持续深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2.关于“监督问责宽松软”问题。

  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检查不到位。(持续推进)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查纠工作中的“四风”问题,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强化廉政风险的日常监督,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强化预警、动态管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二是严格执行《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内部财务监督规定》和《云浮市农业农村局收支管理制度》,对于差旅费、公务车辆维修及餐费等报销事项,财务人员要审慎把关,严格按照报销制度执行,完善相关报销手续。开展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资产摸排,理顺资产权属关系,健全资产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全程监督,实行项目资金进度使用通报制,督促项目实施主体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三是加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内外”管理监督,深化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五个一”(即:召开一次纪律教育大会、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活动、组织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一次党纪法规测试)举措为着力点,持续抓实抓细党员干部廉洁教育,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驻局纪检监察组召开中层干部集体廉洁谈话会,对局中层干部廉洁谈话全覆盖。四是印发《关于做好谈话工作的通知》,推动谈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坚持局“一把手”带头谈,综合运用日常谈话、提醒谈话、警诫谈话等形式,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进行提示、提醒注意,防微杜渐,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切实做到纪律监督全覆盖、无真空。五是深刻反思不足,召集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教育,提出整改意见,全面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整改落实,彻底扭转被动局面。2019年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中,我市获得91分,名列全省前三名。

  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问题。

  (1)市农产品检验检疫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烂尾”。(持续推进)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体系项目)建设,向市政府请示获批资金安排862万元,用于项目建设。二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到目前为止给排水工程、电力设施建设及仪器设备的采购已经完成;副楼土建收尾工程进入尾声。下一步,将依次做好实验室台柜的安装和已采购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在今年6月底可完成项目建设。

  (2)对工程项目建设缺乏监督指导。(已完成整改)

  一是关于罗定市加益镇鳌头村村道建设存在质量问题,我局第一时间组成专项工作组,实地核查具体情况,并组织立行整改,局召开专项会议通报实地查看情况,并要求举一反三,排查问题,立行立改。二是进一步加强资金项目的监管,确保资金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3)农业综合执法流于形式。(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执法队建设,充实执法人员3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全局领取行政执法证62人,占比86%。加大人员整合力度,深化双随机工作,提高农业综合执法效能。二是加大农业执法业务培训力度,组织举办一期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培训班,对市局各业务科室及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及相关人员,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及执法监管、动物防疫和屠宰管理执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能力。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印发《2021年云浮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联合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到各县(市、区)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全市农资市场监测抽样,抽取农药、肥料共100份;加强禁渔期执法工作,全市开展禁渔期联合执法行动6次,参加省际交界水域联合执法检查2次,组织市际共管水域联合执法检查6次,开展县际共管水域联合执法检查2次,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处非法捕捞案件2宗,追究刑责人数3人,查扣涉渔“三无”船舶3艘。

  (四)干部管理不严,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严谨”问题。

  (1)“凡提必审”落实不到位。(已完成整改)

  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质量关,由分管人事的局领导组织了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云浮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有关政策规定、文件精神,加强“凡提必审”工作,按程序严格审核档案,并将审核认定表及时整理归档。

  (2)干部考察程序不规范。(已完成整改)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选人用人流程,党风廉政“双签字”制度,把制度规定贯穿到选人用人和日常管理全过程,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和违规提拔。加强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云浮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文件,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要求做好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审核把关工作,做好规范整改。

  (3)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严格。(已完成整改)

  组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规定,梳理材料收集、鉴别、归档、查阅、借阅、转递、保管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年度考核表归档要求和档案审核制度。组织人事档案工作人员,结合《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坚持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

  2.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

  年轻干部培养滞后,配备干部未能体现“人岗相适”。(已完成整改)

  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晋升提拔一批有担当作为的年轻干部;招录了6名公务员,吸收了2名退役军人,办理了2名年轻干部转任工作,进一步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制定干部交流轮岗方案,结合交流轮岗,逐步调整充实人员队伍,2021年1月完成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交流轮岗中层干部9人次,占比53%,现职五年以上的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云浮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重组局下属事业单位,妥善安置撤销单位人员9人,妥善安置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合并公益一类事业人员11人。

  3.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不严”问题。

  赴澳门地区旅游,审批把关不严。(已完成整改)

  印发《云浮市农业农村局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科级及以下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度,规范审核审批程序,落实回执制度。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核审批、备案、登记等工作,严格按“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原则上1年不超过2次,每次只准申请一次有效签证(注),不得办理多次签证”要求执行。加强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2020年8月以来已对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内干部职工出国(境)证件的集中保管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督促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交回出国(境)证件14本。

  (五)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专项资金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关于“财务监督机制缺失”问题。

  (1)财务报销手续不完善。(已完成整改)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内部财务监督规定》和《云浮市农业农村局收支管理制度》,严格把好报销审核关,明确各审核(批)岗位的具体审核要求和责任,对于差旅费、公务车辆维修及餐费等报销事项,财务人员要审慎把关,严格按照报销制度执行,完善相关报销手续。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农业农村部组织的2021年农业农村系统财务管理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

  (2)公车管理不规范。(已完成整改)

  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健全完善公车管理使用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规范公务用车行为,组织开展“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理清局机关与下属单位公务用车权属关系,杜绝违规与下属单位交叉使用车辆现象。

  (3)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已完成整改)

  严格按照《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执行工会的收支管理制度,对与文件要求不符的活动或支出,局工会不予支持。

  2.关于“管理国有资产不规范”问题。

  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资产掌握不清。(已完成整改)

  组织开展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资产摸排,理顺资产权属关系,健全资产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

  3.关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不到位”问题。

  (1)清理合办公司资产问题主动作为不够。(持续推进)

  一是将市惠宝果品公司的租金交由云浮市农业科学及技术推广中心由银行的专账代管。二是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招租形式,出租市惠宝果品公司物业。三是加大物业租金的追缴力度,通过委托律师事务所依法起诉追缴未收回的租金。四是加大市惠宝果品公司清算工作力度,委托律师事务所完善公司清算方案,报市委、市政府申请处置。

  (2)资金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持续推进)

  一是推动市农业科学及技术推广中心机构改革,按要求整合组建云浮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是加强与市国资委、市财政局沟通协调,通过处置惠宝果品公司、乐谊路“石米楼”房产等资产收益清理挂账。三是已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账务资产全面清查,下一步将根据第三方审计报告,对于清查出的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制定清理方案。

  4.关于“涉农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1)专项资金预算不精准。(持续推进)

  一是成立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二是对重大项目建设立项前成立评估小组。三是对重大项目使用资金安排前召开项目评估会议。四是成立项目资金进度监督小组,实行项目资金进度使用通报制。

  (2)专项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已完成整改)

  严格执行《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内部财务监督规定》《云浮市农业农村局收支管理制度》,申请支出事项必须按照授权审批权限进行逐级报批。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对票据不合法、签批手续不规范、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对于专项资金中列支车辆维修,购买办公用品等情况,专项资金无相关预算计划的,不予支持和报销。

  (3)对专项资金使用缺乏监督。(持续推进)

  成立项目资金监督小组,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全程监督;试行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实施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项目有效执行。

  (4)专项资金分配不严谨。(持续推进)

  成立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监督小组,实行项目资金进度使用通报制,督促项目实施主体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

  三、持续深化拓展,强化成果运用,切实推进“三农”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巡察及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经受了一次严格的“政治体检”,全体党员干部经历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政治洗礼和党性修养锻炼,各项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但与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仍有差距。下来,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紧盯问题不放松、久久为功抓落实,持续深化拓展巡察整改工作,强化整改成果运用,紧扣省委赋予“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努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一)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切实扛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政治责任,把讲政治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紧密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论武装,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始终坚持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水平。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实“两个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党支部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结合模范机关创建暨“争当开局先锋”擂台赛,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推进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持严的主基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久久为功树新风,重点解决不作为不担当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持续开展利用身边人身边案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下大力气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运用好“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不断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

  (三)始终坚持一抓到底,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巡察整改全面完成。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杜绝“过关”思想,切实做到工作标准不降低,工作力度不减弱,工作劲头不放松。对需要长期进行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之以恒深入整改。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管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持续深化巩固提高整改成效。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整改任务完成,确保整改全面到位。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一体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既落实“当下改”举措,更要形成“长久立”机制,固化整改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

  (四)始终坚持成果转化,推进“三农”工作上新台阶。坚持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将这次巡察整改的新认识、新提高转化为新动力、新局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的战略决策,以及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紧扣省委赋予云浮“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定位,围绕省委“五个着力”工作部署和市委实施“六项行动”工作安排,坚持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摆在突出位置,扭住关键重点、聚力攻坚突破,不断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立起新格局。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三农”事业发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落实市委“两高”“两宜”“两富”目标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一产“接二连三”的发展路径,推动“一产向后延,二产两头连,三产走高端”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推动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扩容提质,多措并举发展富民乡村产业,持续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大力打造湾区农副产品“安全供给地”。巩固拓展“一统揽、两作用、三联系、四超前”机制,扭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紧盯“四防三安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以赴确保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稳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6-8923092,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兴隆路45号,邮政编码:527300,电子邮箱:f892309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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