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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国多个地方相继发生非洲猪瘟疫情。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通过直接接触及被感染软蜱叮咬传染,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可达 100%,尚无疫苗和药物能有效防治,在我国被列为一类动物疫病,一旦扩散将对养猪行业造成重创。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病毒不会传染人。为加强对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排查。我市高度重视,把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兽医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坚决防止疫情传入和发生扩散。按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紧急排查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交易市场、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场所和外省输入猪只开展了排查工作。至9月5日,全市出动工作人员126人次,排查生猪养殖场、屠宰场198个,均未发现生猪异常情况,也没有接到不明原因死亡生猪的报告。
二、强化检疫监督。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加强查证验物,无动物产地检疫证明的一律不准进场。二是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跨省调运畜禽的规定,对跨省调运的种畜禽,要严格执行到达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三是严格查处无证或持假证经营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行为,坚决防止高风险区域生猪通过非法途径更换产地信息输入我市。四是强化生猪屠宰企业主体责任,严把验证关,对来源不明的生猪坚决不得收购与屠宰,加大屠宰过程中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的检查力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我市已派出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确保检疫工作的落实。
三、强化日常监控。结合《2018 年云浮市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全面排查行动,将非洲猪瘟纳入监控预警项目。发生可疑疫情的,按照《非洲猪瘟可疑疫情应急处置指南》要求报告处置。同时加强对全市兽医实验室的监管,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病原分离活动和非洲猪瘟疫苗研发等活动。
四、加强宣传培训。将省农业厅针对交易市场、养殖场、屠宰场等不同防控风险点制定的非洲猪瘟预警告知书及时印发宣传到相关场所。同时,强化对非洲猪瘟监测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培训,及时发现和清除疫源。目前,我市已订购了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印的《非洲猪瘟排查手册》200本,发放防治非洲猪瘟宣传挂图等宣传资料2100份。
五、强化部门协作。近日,我市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收看了农业部牵头召开的全国防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视频会议。农业部会议结束后,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市畜牧兽医渔业局局长房坚祥同志对我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监管,加强协调联动,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市畜牧兽医渔业局与云浮(罗定)海关研究了落实供港养殖场非洲猪瘟防控等工作。
六、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根据农业部制订的《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准备工作。一是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学习,一旦发现疫情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二是加强物资储备管理,准备充足的防疫物资,确保消毒灭原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