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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政局印发了2024年云浮市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明确了我市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城镇895元/人·月,农村672元/人·月;低保补差水平为:城镇715元/人·月,农村359元/人·月;与2023年相比,城镇低保标准维持不变,农村低保标准增加了27元/人·月。明确2024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城镇1432元/人·月,农村1075元/人·月。2024年云浮市城乡低保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市民政局要求,要强化低保标准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省市民生实事、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等政策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不断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寻访制度,落实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定期巡查,保障我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编密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