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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云浮市消费券发放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6 09:53:43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内需,筹备做好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提升补贴发放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云浮市民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消费券的发放、核销和第三方支付平台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平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期限

  2025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发放消费券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机构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广东”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2.具有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经营范围资质。

  (二)具备实施活动的专业技术能力

  1.平台系统安全性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要求,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具备与参加活动商户进行互联互通的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平台数据与公安、税务系统联通的优先考虑。

  3.具备通过实名认证、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的能力。

  4.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5.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活动实施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6.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T+1日内出具分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规模类型等后台相关数据。每批消费券发放后,及时提供本批消费券发放数据报表及分析报告。

  (三)具备支付清算资质

  承接消费券发放的平台需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

  (四)具备赔付消费券资金的能力

  一旦发现非法核销消费券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配合追讨消费券资金。

  (五)人员要求

  具有完成上述工作的相应数量、专业水平的相关人员团队。    

  三、服务内容

  结合云浮市实际,在消费券发放过程中,发券服务机构需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免费提供消费券发放、核销的技术服务及总体活动运营和宣传服务。包括免费开展预约报名、信息汇总、资格审核、系统支撑、技术对接、咨询服务、数据收集、信息安全等相关工作;提供消费券发放系统、消费券发放及核销规则、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落实相关工作;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对外宣传推广工作,提高宣传效果,营造浓厚氛围;实时关注活动效果,对所产生数据进行审核、分析,根据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出具分析报告。具体如下:

  (一)对消费者资格进行审核

  核验消费者信息,通过后台系统将消费者身份证号、地理位置、手机号、发票信息等信息与参与活动条件进行比对,确定消费者是否满足领取消费券的资格条件。

  (二)协助开展企业报名

  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参与企业报名,按照活动上线时间要求,完成企业门店的地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门店工作人员活动培训及答疑、宣传物料到店等),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三)配合制定消费券发放方案

  配合市民政局制定消费券发放具体实施方案,按照省民政厅及市民政局要求科学设计消费券的行业类别、面值和折扣比例,不断提升消费券核销率,对发放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具备政府消费券发放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四)建立资金支付管理系统和台账

  负责开发领券、用券服务平台,动态监控和报告消费券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建立资金使用明细台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五)开展风险监测

  负责加强消费券发放风险监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取消费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资金安全。

  (六)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     

  制定宣传方案,投入一定资源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商户端宣传、户外宣传、社交新媒体宣传等,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开展活动的前期预热宣传、活动中线上线下全方位全过程宣传,确保知晓率全覆盖。在活动期间在各县(市、区)、各镇(街)开展“银龄集市”宣传活动,组织企业参与摆摊宣传推广。

  (七)受理咨询、投诉

  负责应对相关舆情,安排专门客服团队负责商户及消费者对消费券咨询、投诉的受理、答复和解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确保发放工作平稳有序,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八)其他保障消费券正常发放的工作

  (九)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相关情况,按日报送活动动态数据,定期进行每轮活动小结,活动结束后将全过程文件整理、存档,整体移交相关部门存档。配合相关财政检查、审计、绩效评价等监管工作。       

  四、报名材料要求

  (一)单位申请书,内容主要对是否满足上述服务要求、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总结提炼,以及相关优势资源介绍等。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三)服务机构情况介绍。

  (四)服务机构能力介绍,参照第二点第二条“具备实施活动的专业技术能力”逐条对应提供。

  (五)单位近年政府消费券发放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活动案例等。

  (六)“信用广东”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报名材料

  按照材料要求顺序,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需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材料为复印件的,要求复印文字和图案清晰,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

  (三)报名地址

  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自愿申报,报名期间可随时向云浮市民政局提交申报材料(需包含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2份)邮寄至云浮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西路35号;电话:0766-8921125);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邮箱:yf8921070@163.com。

  六、其他事宜

  报名截止后,云浮市民政局将对平台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入选建议名单按程序报请审定,经过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云浮市民政局官网向社会公告确定2025年消费券发放服务机构名单,委托其根据省、市消费券整体发放安排开展发券工作。



云浮市民政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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