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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张万储与被收养人陈星求,于2002年1月18日在本机关办理的收养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张万储与陈星求的收养登记,收缴本机关颁发的〔2002〕云福养字第002号收养登记证。
云浮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