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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21〕60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2〕43号)、《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粤财综〔2022〕51号)等规定,现将云浮市2023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311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314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124号),2023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市1420.5万元,其中安排补助各县(市、区)项目1137.5万元,补助市本级项目283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和养老服务等。
(一)残疾人福利类项目99万元。用于支持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含直接服务人员能力培训)、困难残疾人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
(二)儿童福利(孤儿助学)类项目130.5万元。主要用于对已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对象提供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
(三)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项目18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云浮市福利院设施设备购置,夯实养育、医治、教育、康复和社会工作服务基础,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高质量发展。
(四)养老服务项目1007万元。主要分配云城区173万元;云安区154万元;罗定市292万元;新兴县201万元;郁南县187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郁南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云安区福利服务中心提升项目、设施设备配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其中252万元要用于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罗定市素龙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258号),2023年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共327万元,补助市本级社工督导166万元,用于聘请专业督导,组建服务网络,对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进行督导,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和谐婚姻”建设计划108万元,分配云城56万元、郁南52万元,主要用于加快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机关公共服务能力;落实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任务,深化婚俗改革,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美满;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项目50万元,分配云安使用主要用于升级改造云安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健全制度,提升全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水平;“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3万元分配市福利院,主要用于为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实施手术和住院治疗、购买特殊药品、体检和实施矫形康复和综合康复等项目。
三、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3年全市共筹集福彩公益金2293.66万元,其中市本级 1358.99万元,各县(市)区934.67 万元。市本级支出1175.5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老人津贴、购买老人护理服务经费、慰问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服务及拥军优属和市直离休干部工资、生活补贴及慰问等支出。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61.32万元。由云浮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和市福利院实施,主要用于发放高龄老人津贴和市福利院购买老人护理服务经费支出。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住院老人的生活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住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进一步推进我市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项目联系人:陈燕运,联系电话:0766—8913733
邓韵怡,联系电话:0766—8921125
(二)特殊困难群体春节慰问金94.26万元。由云浮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和社会事务科实施,用于发放我市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等的春节慰问金按户(人),慰问市福利院老人、孤儿和市殡仪馆的特殊工作人员。通过项目实施,传递了党和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心和爱护,把基本民生保障落到实处,让困难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喜庆的春节,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项目联系人:何思红,联系电话:0766—8921520
梁晓东,联系电话:0766—8921070
(三)城乡居民殡葬经费272万元。由云浮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实施。用于基本服务经费272万元,由政府免费提供的7项免费项目每具遗体免费费用为1300元;社会无名尸及依法被判死刑者执行枪决遗体殡葬费1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由政府免费提供的政策,我市免除殡葬服务费标准为每具1300元,大力宣传优惠政策、简化办事程序,极大地减轻了群众办丧事的经济负担,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办丧群众切切实实体会到政府对民生的关注和重视,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推进我市文明殡葬、和谐殡葬建设。
项目联系人:廖智丽,联系电话:0766—8921070
(四)社会救助支出141.78万元。由云浮市救助站实施。用于市救助站购买流浪乞讨救助社工服务及运作经费、云城区管理范围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所需支付的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费等。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为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良好的生活保障,保障了基本生活权益;对受助人员给予了精神关怀,通过系统、专业化的救助服务,实现生活、医疗、返乡、安置以及未成年救助保护等的全覆盖,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流浪乞讨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发挥了临时性社会救助的作用,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项目联系人:赵伟明,联系电话:0766—8866825
(五)退役军人服务及拥军优属经费356.09万元。由云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费27.38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0万元,双拥模范市工作经费20万元,退役军人慰问经费71万,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4.28万元,配套参战和参加核试验等退役人员生活补助84.64万元,市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费及救助特困企业军转干部资金13.59万元,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以奖代补”专项资金50万元,市烈士陵园展陈宣讲综合馆修建37.2万元;开展国防教育及烈士纪念日活动工作经费8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我市军民融合发展,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加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美好局面。巩固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水平。
项目联系人:陈燕琼,联系电话:0766—8921830
(六)市直离休干部工资、生活补贴及慰问经费100.12万元。由云浮市委老干部局实施。主要用于市直参加革命工作和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工资52.41万元,生活补贴4.8万元 ,市直离退休干部职工困难救助资金11万元,市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春节慰问经费2.76万元,慰问市直机关困难干部职工10万元;慰问老干部经费19.15万元。该项资金已完成支出。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离退休干部的归属感、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价值感不断增强。
(七)老年人及低保对象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5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及低保对象的关怀与支持。
云浮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