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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21〕60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2〕43号)等规定,现将云浮市局2021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0〕313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135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140号),202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市1796.7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助学)、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0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新建和改扩建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镇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帮助养老机构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等。
(二)儿童福利(孤儿助学)类项目196.7万元。主要用于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激励引导成年孤儿继续接受教育。
(三)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兜底民生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培育示范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及特殊困难群众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
(四)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1291万元。主要分配云城区291.16万元;云安区197.76万元;罗定市307.65万元;新兴县241.71万元;郁南县252.72万元。用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支出。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0〕301号),2021年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我市共计169.5万元,主要用于社工督导、婚姻移风易俗和救助管理机构建设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社工项目58.5万元。用于聘请专业督导,组建服务网络,对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进行督导,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
(二)婚姻移风易俗项目50万元。资助云城区推进婚姻移风易俗。
(三)救助管理机构设施设备建设项目61万元。资助云安区用于救助管理机构设施设备建设。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情况
2021年全市共筹集福彩公益金2152.99万元,根据云浮市财政局相关文件,2021年云浮市安排福彩公益金2162.4万元,具体如下:
(一)补助各县(市、区)项目情况。
2021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补助各县(市、区) 1238.71。具体如下:
1.云城区离休干部生活补贴10.2万元;
2.云城区高龄老人津贴28万元;
3.困难群众春节慰问金89.5万元;
4.双百镇(街)服务站专职人员工作补贴161万元;
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市级补助资金375.26万元;
6.城镇低保医疗救助市级补助资金27.7万元;
7.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经费250万元;
8.春节慰问在乡1-4级残疾军人及孤老优抚对象补助资金0.66万元;
9.老年人及低保对象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49.42万元;
10.春节拥军优属慰问活动经费31.69万元;
1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29.16万元;
12.参战和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86.32万元;
13.云浮市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以奖代补”专项资金4.8万元;
14.就业创业专项补助资金95万元。
(二)补助市本级项目情况。
2020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补助市本级923.69万元。具体如下:
1.市民政局工作项目(40.29万元)。
(1)特殊困难群体春节慰问金7.29万元;
(2)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监测经费18万元;
(3)低保工作经费5万元;
(4)社会无名尸及依法被判死刑者执行枪决遗体殡葬经费10万元。
2.市救助站工作项目(20万元)。
市救助管理运作经费20万元。
3.市福利院工作项目(231万元)。
(1)购买老人护理服务经费154万元;
(2)孤弃残疾儿童和特困人员生活护理费50.36万元;
(3)养育、医疗及设备设施配套维护经费26.64万元。
4.资助市本级其他项目(632.4万元)。
(1)市直机关困难干部职工春节慰问经费8万元;
(2)市直离退休干部中秋春节慰问、市直离退休干部职工困难救助资金、老干部订阅报刊等经费共155.14万元;
(3)市直参加革命工作和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工资金126.96万元;
(4)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经费22.58万元;
(5)市直离退休干部职工困难救助资金5.98万元;
(6)退役军人慰问经费、购买服务、国防教育及烈士纪念日活动70.14万元;
(7)市级麻风病防治经费12万元;
(8)残疾人项目231.0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及划拨残疾人扶贫、助学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