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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明确了2023年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全市城乡特困标准从2022年1376元/人·月和976元/人·月分别提高到1432元/人·月和1032元/人·月。截至2023年12月,全市共有城乡特困人员13181人,2023年1-12月共支出特困供养金18151.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