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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3〕18号),明确了2023年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城镇特困人员1432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1032元/人/月,均比2022年增加了56元/人/月。截至2023年6月,全市共有城乡特困人员13161人,2023年1-6月共支出特困供养金(包含照料护理费)10037.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