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民政局"网站 是否继续?
2023年5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云民〔2023〕17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从2022年每人每月860元和610元分别提高到895元和645元,城乡低保最低补差水平从每人每月685元和每人每月325元分别提高到715元和345元。截至2023年6月,全市共有低保对象27327户64335人,1-6月共发放低保金16179.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