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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明确了2021年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城镇特困人员1328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928元/人/月,分别比2020年增加了72元和56元。截至2021年6月,全市共有城乡特困人员13461人,2021年1-6月共支出特困供养金9026.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