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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从2019年每人每月705元和490元分别提高到785元和545元,城乡低保最低补差水平从554元和251元分别提高到620元和290元。截至2020年12月,全市共有低保对象30849户67701人,1-12月共发放低保金26125.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