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林业局,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粤办函〔2017〕468号)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云府函〔2020〕1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制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云浮市林业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云浮市林业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附件:
云浮市林业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 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 类别 | 抽查对象 范围 | 抽查对象 | 抽查 比例 | 抽查时间 | 承办科室 |
1 | 造林质量监管 | 造林质量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各县(市、区)林业局、市属国有林场 | 行政相 对人 | 100% | 2024年3月至12月 | 生态保护修复科 |
2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监管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查;对调运应施检疫森林植物及产品企业和个人抽查 | 不定向 | 全市涉木涉苗企业和个人 | 行政相 对人 | 3% | 2024年3月至12月 | 生态保护修复科 |
3 | 林业植物检疫监管 | 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检查 | 不定向 | 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定点加工企业、涉木涉苗企业和个人 | 行政相 对人 | 100% | 2024年3月至12月 | 生态保护修复科 |
4 | 林木种苗和植物新品种监管 | 生产、繁殖或者销售授权植物新品种情况的检查;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抽查 | 不定向 | 全市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 | 行政相 对人 | 10% | 2024年3月至12月 | 生态保护修复科 |
5 |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审核审批 | 不定向 | 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申请单位(企业) | 行政相 对人 | 2% | 2024年3月至12月 | 森林资源管理科 |
6 |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 | 公益林采伐审批 | 不定向 | 市属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采伐申请单位、个人 | 行政相 对人 | 2% | 2024年3月至12月 | 森林资源管理科 |
7 |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监督管理 | 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全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企业(场所) | 行政相 对人 | 35% | 2024年3月至12月 | 森林资源管理科 |
8 | 木材加工厂监督检查 | 木材加工厂木材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全市木材加工企业 | 行政相 对人 | 2% | 2024年3月至12月 | 森林资源管理科 |
9 | 自然保护地监管检查 | 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林业局、市属国有林场按规定对辖区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地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破坏自然保护地行为、管理机构设立、档案管理等情况。 | 不定向 | 截至2023年审批的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 | 行政相 对人 | 3% | 2024年3月至12月 | 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
注:各承办科室要严格落实“综合查一次”等制度规定,多个抽查事项可以整合为一个任务开展抽查,抽查事项完成后及时对外公开抽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