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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认真落实 2021 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以及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以及依法治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林业系统落地见效,为推动云浮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谱写新篇章
一是部署推进林业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我局组织召开2次局务会议和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召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宣讲会,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云浮市林业局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重点学习内容,有力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二是加强林业法治制度建设。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涉林问题,刀刃向内,多次专题研究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努力构建科学完备、保护有力的林业制度体系。三是坚持把林业法治建设与林业发展共同谋划、共同推进。在禁食野生动物、科学绿化、推行林长制、森林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重点工作中,坚持把依法行政摆在首位,确保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于法有据。四是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二)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为指引树立新目标
一是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结合起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纲要》,准确把握贯彻落实《纲要》对林业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着力推动《纲要》部署要求在林业系统落实落地。二是根据《云浮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广东省林业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编制印发《云浮市林业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同时制定工作任务台账,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目标、责任科室、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确保任务落地落实。
(三)以学习贯彻新法新规为载体增长新才干
一是根据《云浮市林业局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安排,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邀请我局法律顾问讲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使全体领导干部更好地准确理解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二是学习《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照我局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议林业中长期规划、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安排林业重点工程项目。2021年,我局编制《云浮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云浮市自然保护地规划(2021-2035年)》等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按相关程序进行。三是加强对新修订的《森林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
(四)以回顾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为基点总结新成效
1.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一是实现清单式管理,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共有40项行政事项可在线申办。二是推进“放权强市”改革。落实承接32项省级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告承接事项清单,并印发了《云浮市林业局承接广东省林业局省级行政职权委托、下放事项行政审批实施方案》。2021年,我局共作出省级委托下放审批事项124宗,其中建设工程项目永久使用林地项目审批70宗,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153宗,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审批2宗。三是做好本级行政许可事项。2021年,我局核发行政许可事项67宗,其中市属林场商品林林木采伐27宗,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使用林地审批30宗,调整森林公园经营范围4宗,临时占用林地6宗。四是严格规范林业重大行政决策。在编制《云浮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过程中,坚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举行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专家代表、群众代表等人员参会。做好风险评估,对《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合法性审查,组织我局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突出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五是依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以及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2021年,我局共办理市人大建议3件(主办1件,会办2件),政协提案2件(审查立案会办1件,转建议办理1件)。
2.严格规范执法。一是配合完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衔接机制,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精神,大力支持将相关林业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目前市政府统一确定的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镇街数量有63个,下放镇街的涉林事项数量有1个,该涉林事项为对擅自移动或者破坏自然保护区界标行为的处罚。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云浮市林业行政执法告知制度》《云浮市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云浮市林业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加快行政执法“两平台”在林业领域试点建设。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部署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了2021年度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依据《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总体情况较好。三是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成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结合国家森林督查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今年,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共受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38起,查处130起,结案率为94.20%,作出行政处罚130人次,罚款146.4073万元。
3.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参加人员达100多人次。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及学法考试,今年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100%。举办行政执法“两平台”操作使用培训班,让执法人员熟悉平台操作,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林业法律知识的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各个重要节点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如11月22日,联合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以“万物和谐·美丽云浮”为主题的广东省暨云浮市第三十一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12月1日,联合市普法办举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的2021年“宪法宣传周”和“法治文化节”宣传活动。2021年,共计悬挂宣传横幅200多条、发放宣传手册5800多份、宣传海报420余张。
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我局认真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林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重点政务信息公开。今年我局已进行《行政处罚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广东省林业局增补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类型及违法行为规定》等法律法规公开。同时按要求公开我局2020年部门决算和2021年部门预算以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其中行政许可86条,行政处罚4条。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将近400条。
(五)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重点促进新发展
1.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负责人带头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关内涵和要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
2.强化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领导带领其他班子成员学习中央和省有关林业法治建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上级关于林业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审议《云浮市林业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做到对林业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3.用心履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1年,我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2次,主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对林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亲自部署,对我局在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法制人员不足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研究、着力解决,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按时向省林业局、市委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林业法治建设情况,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断促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4.发挥“头雁”效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注重培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提升,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我局主要负责人按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安排,主持举办了2次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并积极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2021年度学法考试,在工作中坚持学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今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进展顺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既有思想认识问题,也有体制机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还未能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机构改革衔接工作未完全理顺,尤其是县级机构合并后,对于涉及部门合并后的职权事项仍存在未完成衔接情况,导致一些工作出现脱节现象。森林公安不再承办林业行政案件后,涉及林业行政执法方面与森林公安缺乏及时沟通,导致案件线索的移交和办理未能很好地有效衔接。三是林业普法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普法形式有待创新,让群众真正知法、懂法、守法的道路还任重而道远。
三、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法治引领,进一步提升我市林业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目标落地见效。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行政执法“两平台”为支撑,加大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力度。积极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检查,结合省的专项执法行动,定期开展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违法使用林地等林业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抓好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跟踪落实。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查处、移送力度。
(二)进一步建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好《云浮市全面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实施方案》,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行政执法“两平台”的组织协调和培训工作。加强对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提升执法人员现场办案能力和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将林业部门常用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到镇街,并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好各类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和执法事项。主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利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双随机、一公开”规范化、电子化,按要求做好立案登记、现场检查笔录等法律文书并制作好行政检查卷宗。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以查促改,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质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进一步开展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深入推进林业部门“八五”普法规划工作,推进宪法、民法典以及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宪法宣传周和法治文化节系列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活动,走进群众家门口,加深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和政策的认识和了解,全力营造全社会自觉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五)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抓住“关键少数”,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定期听取研究林业法治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有效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推动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