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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切实加强林业法治建设,依法行使职权,林业法治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市林业局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积极履行野生动物监管职责,全力做好防控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对全市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场所、经营场所进行情况排查登记,从源头做好防控。三是积极履行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职能,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和经营餐饮场所的排查,杜绝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四是开展全方位督查,坚持全天候监控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动态,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今年以来,全市林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8500人次,开展联合执法36次,清理各类涉野生动物场所4120个,派发宣传单张8000多份环保袋5500多个,小扇子6000多把,保护野生动物书籍5000多册。五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各养殖场、饮食场所、市场等开展野生动物执法巡查专项行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从严从快查处各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立各类涉野生动物案件72宗(其中刑事案件46宗、行政案件26宗),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77人(其中刑事拘留21人、逮捕11人、取保候审26人,行政处罚19人),收缴各类野生动物2666头(只)(其中国家重点野生动物202头(只),非国家重点野生动物2464头(只),捕猎工具189件(套),行政罚款24.43万元,涉案价值288.65万元。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今年以来,全市林业部门依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不断强化部门履职尽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和岗位调整的情况,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经常听取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做好省级下放事权的承接工作,全面梳理林业部门职权职能,依照新《森林法》的规定,完善林木采伐制度,明晰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范围、条件和申请材料。三是根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有关要求,梳理林业部门现有的行政处罚职权,指导县级林业部门上报司法部门适合下放或委托乡镇实施的林业行政处罚职权。四是切实做好省级行政职权委托、下放事项行政审批的实施工作,推动规范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服务优,2020年,我局共作出省级下放的行政审批67宗,其中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事项38宗,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事项29宗。我局及时在局网站公告承接事项清单,并印发了《云浮市林业局承接广东省林业局省级行政职权委托、下放事项行政审批实施方案》。同时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局已在广东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全部认领省级调整事项,纳入我局实施清单,并编制了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五是做好本级行政许可事项。2020年,我局核发行政许可45宗,其中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25宗(省属国有林场10宗、市属国有林场11宗、村集体4宗),市属国有林场林木采伐许可20宗。此外,还专门组织相关科室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办理流程,并按“一审批一卷宗”“一审批一归档”的要求,及时整理完善审批材料,装订成册,确保审批材料整理到位、归档到位、保管到位。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机构改革后,县级林业部门合并到自然资源局,内设政策法规股,配备了专职的法制工作人员,市级林业部门设置政策法规科,挂靠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林业法制机构体系建设。全市林业部门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林业依法行政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市林业局高度重视行政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认真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对重要的林业行政决策事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对专业性强的营造林工程建设、林业产业规划等事项,坚持实地调查和专家论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按照要求进行可行性分析评审后再作决策,保证了重点林业规划事项的科学性、可行性。二是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了广东百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在重大林业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建设项目方面征求法律顾问意见。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市林业部门加大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履行法制审核职责,确保执法依法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云浮市林业行政执法告知制度》《云浮市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云浮市林业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整体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没有出现执法过错问题。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检察衔接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健全林业部门行政权力监督机制,确保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机制畅通,服务林业法治建设,制定了《云浮市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规定(试行) >的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明确负责工作的联络员,共同履行法定职责,确保衔接渠道畅通。
三是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依法打击林地违法行为。全市林业部门加强与自然资源、公安、发改、交通、环保等部门联动,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与森林分局之间的协作,开展了“飓风2020”涉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昆仑2020”、“2020红线行动”、“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对辖区巡查防控,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大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山火肇事者,有效震慑违法犯罪,确保了林区治安稳定。全市各级林业行政机关共立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00宗,查处165宗,查处率为82.5%。立刑事案件70起,侦破64起,破案率为91%,共恢复林地9.9653公顷;没收木材63.97立方米;责令补种树木27432株;处罚171人;罚款218.911万元。收缴各类野生动物2666头(只),(其中国家重点野生动物202头(只),非国家重点野生动物2464头(只),捕猎工具189件(套)。
四是严厉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新冠病毒疫情发生后,中央对打击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高度重视,全市林业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时,对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开展最严格的治理,联合网安、林业、交通、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海关、邮政等职能部门,加大对涉野生动物“捕、养、售、运、食”各个环节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3 月26日,市森林分局根据市网警支队移交的线索,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出售、运输、收购濒危珍贵野生动物案,因该案涉及人员众多,跨越地域广,为加强对该案侦办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发起集群战役,在省公安厅和省森林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开展“飓风76号”专案集群战役统一收网行动,市森林分局在“飓风76号”专案中共立案7宗,刑事处理7人,收缴陆龟31只,涉案价值7.75万元。今年以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立野生动物案件72起,查处64起。
五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全市林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暨林业行政案卷评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督查评查工作组,组织召开全市林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暨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议,通过开展交叉评查,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依法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
六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工作。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有效贯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认真实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对部门预决算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切实按要求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今年已进行了行政许可45条、行政处罚12条信息公示。为更好地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力促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遵循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效。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00余条。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在强化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的同时,我局利用“云浮林业”微信公众号加强宣传林业法律法规、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等内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20年共推送了263篇文章。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监督。一年来,我局不断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2020年积极办理人大议案6件、政协提案9件。
二是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在线监管,实施在线监管和政务服务效能综合评价。创新互联网+手段,对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应用、网上办结能力、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审批咨询、投诉举报、执法检查、优化举措等情况,实施在线监管和政务服务效能综合评价,推进依法行政、按章审批,进一步简化手续、压缩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是强化内部监督。“线上”“线下”相结合,畅通公众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渠道。一方面,通过在局大院设置接访室、政务公开专栏、宣传栏、举报箱等设施,另一方面,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本局职能、办事指南和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并及时答复,充分发挥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依程序办理好涉林信访事项。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信访维稳工作的要求办理信访事项,确保涉林信访事项在法定时限信访人得到答复。对非涉林的信访事项,进一步做好解释、引导、告知和转送。推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涉林信访投诉请求,以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法得到有效解决。今年我局接待来访群众7批12人次,来信来电4宗,转来网信1宗。受理涉林信访4宗,其中,省林业局转办2宗,信访复查1宗,网信1宗;不予受理2宗;转交办6宗。
二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我局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的具体工作由政策法规科负责,行政复议渠道畅通。今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宗,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九)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一是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使命担当,推动依法治林工作上新台阶。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订《云浮市林业局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组织领导干部重点学习了《民法典》、新修订的《森林法》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8个法律法规,共组织各类学法培训8次,参加人员300多人次。通过自学和集中授课相结合的形式,增强学法实效性,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我局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以及“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今年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100%。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和考试。邀请我局的法律顾问廖梓宁律师讲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考试。
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宣传。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鸟节”、“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期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野生动物、野生植物保护方面的知识。开展森林防火月宣传活动、以“粤见森林,悦见美好”为主题的森林文化周活动等,宣传林业相关法规和林业建设成效、林业知识等。利用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宣传,派发宣传单张3000余份,宣传海报300余张、悬挂横幅60余条,强势宣传森林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和珍惜森林资源,增强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意识,为《森林法》贯彻执行营造了良好氛围。通过在“云浮林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报道林业工作动态,宣传林业政策、法律法规。2020年共刊登信息263条。
(十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落实关键在领导,我局深刻把握这个关键要领,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的法治理念贯彻到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局一把手坚持经常听取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规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要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少数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够强,在实际工作中轻视法治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真正把依法办事落实到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去,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执法文书制作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案卷归档管理存在不及时归档,卷内各种文字材料不够齐全,装订不够整齐,排列不够有序等问题。二是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林业法规和依法行政相关制度还有待完善。新修订的《森林法》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但关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还要等省出台才能实施处罚。三是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宣传覆盖面不够广。依法打击破坏森资源违法行为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以及非法捕猎、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时有发生,部分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还存在着执法程序不够规范的情形。四是县级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有大部分是事业编制或工人身份,旧的执法证今年就要过期,但由于身份问题无法再申领执法证,阻碍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局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实施办法》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林业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实施办法》主要内容,领会《实施办法》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局党组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四、2021年工作计划
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求,严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依法治林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一)加强林业法制宣传培训。立足于林业部门职责,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扎实推进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林区群众、中小学生、行政管理对象为普法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深入宣传贯彻 《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森林资源保护的共识。
(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各项制度,健全“领导有力、监督有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明确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和职责任务。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监督体系,不断完善执法案件办理内部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三)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网上执法终端的培训,现场办案能力的培训,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 今年我局被确定为行政执法“两平台”示范单位,明年将加强行政执法“两平台”的组织协调和培训工作,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两平台”的操作使用培训,全面推行移动办案,加大科技手段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四)健全规范政务公开的制度。修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坚持行政执法的主体、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程序等各方面符合法律规定。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做到一案一卷,文书材料完整,及时归档,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