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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浮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卢荣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林长李庆新签发2024年第4号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云浮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要求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云浮生态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契机,全面深化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
林长令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推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结合起来,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县(市、区)、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别选择一个镇(街道)、行政村作为联系点进行挂点联系指导,要充分发挥林长制牵头抓总作用,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纳入林长制和绿美云浮生态建设考核评价范畴,积极稳妥推进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林长令强调,要保障林农权益,激活发展潜力。聚焦深化集体林地“三权分置”,保障林农合法权益。要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保持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承包期届满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林地打乱重分。林地经营权包括自留山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或向金融机构融资。
林长令明确,要主动探索创新,扎实推进改革。各县(市、区)可聚焦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森林可持续经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林业绿色金融产品、林业基层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探索创新;市属同乐林场作为广东省国有林场试点,要按照《云浮市国有同乐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打造新时代国有林场示范样板,扎实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林长令要求,要加强宣传造势,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围绕《广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新理念新任务新举措,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总结推广各县(市、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选树宣传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讲好云浮林改故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