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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中心支公司:
根据《云浮市2021-2023年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考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市林业局组织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和云浮银保监分局于2023年3月21日对云浮市2022年度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工作进行了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云浮市2021年-2023年度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3家公司中标,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标承保云城区、云安区、郁南县,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中心支公司中标承保罗定市、市属各林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标承保新兴县,考评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查看资料等形式对承保机构2022年度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就服务能力、经营指标、管理规范、服务满意度等四大指标11项内容进行逐一考评。
二、主要成效
2022年度,各承保机构能贯彻落实惠农政策,按有关政策规定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依法履约,持续扎实推进政策性森林承保工作,为推进我市政策森林保险高质量发展、完善林业生态体系灾害风险防范和灾害损失补偿机制、提高林业(企)抵御灾害风险和灾后重建能力、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和谐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全市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0.9‰以内,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8.65‰以内。
(一)2022年,全市完成生态林承保面积301.04万亩、承保率100%,完成商品森林承保面积157.47万亩、承保率36%,(其中人保财险云浮分公司承保69.84万亩、承保率31.14%,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云浮中心支公司承保28.99万亩、承保率34.36%,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云浮分公司承保58.65万亩、承保率44.34%),商品林承保率比2021年提升了13%。
(二)2022年,各承保机构受理我市因台风、意外火灾、森林病虫害等造成林木损失的报案共计69宗,当年结案完成赔付60宗,赔付金额593.5万元(其中太保公司292.93万元、人保公司261.37万元、中华保险39.2万元),使林户损失得到有效赔偿,为林户灾后修复、稳定生产、减少林业生产损失提供了重要保障,降低林农经营风险,提高了林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
(三)2022年,各承保机构能加大宣传和协保人员技术培训,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举办活动等形式加大对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的宣传,同时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积极有效推进惠农政策落实。
三、考核结果
经综合考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中心支公司在云浮市2022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考评中评为“优秀”等次。
四、存在问题
各承保机构能够按照《广东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规范保险经营服务行为,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商品林承保率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宣传力度还不够强,承保机构宣传方式传统、形式不够多样化;三是承保理赔制度还需要完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还需要加强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2023年是2021年-2023年度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周期的最后一年度,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各承保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当前“绿美云浮”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切实负起职责,密切协作、完善机制、落实财政补贴、强化监督管理,特别是各承保机构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加大宣传、提升服务质量,共同推进我市政策性森林保险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