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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省“清风行动2025”暨候鸟保护工作部署和《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云府〔2024〕26号)要求,及时有效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现将非法猎捕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举报范围及电话向社会公布,长期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公众如发现破坏鸟类等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可随时拨打举报电话,相关部门将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并依法严肃处理。
举报范围: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行为,重点包括:
使用粘网、毒饵、诱捕器等禁用工具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运输、加工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在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域非法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
农(集)贸市场、餐馆饭店、网络交易平台等经营性场所非法收购、出售、食用鸟类、蛇类等野生动物;借“科研救助”、“人工繁育”名义实施非法猎捕活动。
举报电话:
云浮市公安局:110
云浮市林业局:0766-8831599
云城区林业局:0766-8823111
云安区林业局:0766-8638782
罗定市林业局:0766-3881062
郁南县林业局:0766-7592906
云浮市林业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