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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林业局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名称:生态修复科
填报人:黎智光
联系电话:0766-8830415
填报日期:2024年5月10日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评价为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2〕189号)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3〕39号)单列下达资金7360万,其中林分林相改造资金3868万元,支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及绿美示范点建设资金3492万元。其中云浮市市本级989万、罗定市1879万、新兴县998万、郁南县1730、云安区1004万、云城区760万。资金用于云浮市林分林相改造及支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提升面积231531亩。其中市本级提升面积31749亩、云城区提升面积27369亩、云安区提升面积36243亩、罗定市提升面积44512亩、新兴县提升面积44369亩、郁南县提升面积47289亩。云浮市资金严格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二、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自评:良好
(二)资金使用绩效
1.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云浮市林业涉农资金736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4632.55万元,支出率62.9% 。
2.资金完成绩效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231531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256184亩 ,完成率110.6%。
3.资金分用途使用绩效。
2023年云浮市单列下达资金7360万元,主要用于造林及抚育。其中人工造林面积6000亩、低质低效林分改造面积71200亩、封山育林32800亩、森林抚育面积64200亩、新造林抚育47431亩,实际完成人工造林面积6000亩、低质低效林分改造面积75000亩、封山育林32800亩、森林抚育面积89943亩、新造林抚育47431亩,均完成目标任务,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完成率110.6%。社会效益方面本次项目实施带动就业人数≥500人次。生态效益方面推进了构建稳定森林生态系统。周边群众满意度≥90%。
(三)资金使用绩效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督机制不健全,资金管理不科学。由于各县(市、区)的任务除了涉农资金安排还有当地财政统筹等渠道且项目种类多、使用范围广、层级复杂、零星分散,因此,由于各林业部门监督机制不健全,随意性较大,在资金使用拨付,不同来源的资金拨付渠道和方式不一,造成了项目资金管理难以规范统一,不利于涉农资金的管理、监督;二是当地财政困难、支付能力低,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
三、改进意见
1、第二批资金下达时间较迟。资金下放时间为23年4月下旬项目实施还需经过设计、招标等工作,导致开工时间较晚,错过最佳动工时间。
2、项目建设补助标准低。目前项目资金仍按照最低标准进行补贴(林分优化每亩800元、新造林抚育每亩200元、森林抚育每亩200元),补贴标准2016年以来多年未变,会影响项目建设质量。
附件:云浮市林业局2023年涉农资金单列项目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