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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类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审查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3月3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2016年9月22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修改);
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
(三)办理条件:符合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的审批要求。
(四)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
2.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
3.《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 2492-2015) 1份;建设单位盖章扫描件;
4.2000坐标系、shp或gdb格式的矢量数据。
(五)办事流程
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送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林业局审核。
(六)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七)是否收费:不收费
(八)监督电话: 云浮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0766-8831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