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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于2022年9月30日举行《云浮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目的:重点听证规划的内容是否全面,数据是否详实,是否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所规划的内容是否符合云浮林业发展的客观实际,是否适应云浮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听证主要内容:《云浮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的内容。
三、听证会时间、地点:听证会于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在云浮市林业局4楼会议室(地址:云浮市云城区锦绣路26号)举行,时间半天。
四、听证会参加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1.年满18周岁以上,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听证会报名: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若需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请在2022年9月9日下午17:30前(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1:30、14:30-17:30)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并填写《听证会报名回执》(自行在云浮市林业局网站—公告栏下载)。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报名地点:云浮市林业局二楼办公室(地址:云浮市云城区锦绣路26号,联系电话:8830416,联系人:包小姐)。
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听证会须知
(一)本次听证会不受理电话、邮件(含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二)听证报名人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我局将发出《听证通知书》,听证参加人须凭《听证通知书》参加听证会。
(三)听证参加人如对《云浮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有意见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会上需要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的,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五)听证参加人届时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云浮市林业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