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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林[2019]23号
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及汛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科室:
“五一”劳动节将至,林区旅客活动明显增加,加之近期出现极端天气,极易产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形势不容忽视。根据国家、省、市安委会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的安全,现就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各单位要在“五一”前组织有关人员对沿河、沟道、林区工棚、管护站点和林区泥石流、山洪、滑坡易发点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林区道路、桥梁、涵洞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查找隐患,切实整改。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隐患设立警示标志,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野外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雨情、汛情、林区地质动态,遇到特殊天气情况,及时停止对林区采伐、营造林工程等野外工作,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保障野外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做好应急救援及抢险物资储备。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根据市林业局有关工作部署,落实物资,及时清点和补充防汛物资,储备木材、照明灯具、救生衣、绳索等工具,可随时保证应急抢险需要,组织应急抢险队伍,落实专人密切开展汛期安全监测。
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针对进入林区活动人员增多的情况,各单位要组织力量,以增强职工及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为目的,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广泛利用会议培训、标语、宣传单张等形式,增强职工及进入林区人员对汛期灾情的防范意识,提高处置能力。
六、加强信息报送及应急值守工作。“五一”期间,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云浮市林业局
2019年4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云浮市林业局办公室 |
2019年4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