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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云浮市林业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林业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经局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浮市林业局
2022年7月5日
云浮市林业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我市林业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林业法治建设,根据《广东省林业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及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绿美广东”“绿美云浮”大行动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持续提升我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林农群众法治意识为重点,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到林业改革发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培育林业法治文化,不断提升林业系统法治素养,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林能力,为推进云浮林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我市林业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林业法治观念和依法治理水平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林业普法工作体系,逐步形成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森林资源、依法保护绿美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和保障普法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培训教育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采取集中研讨、组织宣讲、举行讲座等形式,在本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以及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基本制度的宣传力度,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内涵和意义,通过组织宪法宣誓仪式、知识竞赛和普法考试等活动丰富宪法宣传形式,引导全市林业系统尊崇宪法、维护宪法、贯彻宪法,使宪法精神内化为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进一步推动全市林业系统“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常态化。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全市林业系统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落实民法典普法责任,引导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民法典中涉及林业工作的内容,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民法典,特别是学懂弄通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以及物权保护、侵权责任追究等与林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林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机构改革后涉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情况,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广东省种子条例》《广东省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熟练掌握生态保护修复、林地林木种苗、野生动植物、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等领域的规章制度,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统筹宣传国家层面与地方层面已经出台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的相关法规规章,积极培育公民的生态文明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公众保护森林资源、爱护野生动植物、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的法治意识,凝聚起共同抵制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持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法治宣传,持续跟进并加强“十四五”期间出台或者制定修订的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全市林业系统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观念,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党规,以党章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准则、条例为重点,在全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制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林业法治宣传的衔接协调、有机统一。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制度,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全系统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和政治素养,并列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工作举措
(一)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1.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组织第一议题的重要内容,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全市林业系统领导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
2.贯彻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市林业系统党组将党章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制度和宪法、民法典、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强化“关键少数”的头雁带动效应,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始终做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的模范。
3.执行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以全面培养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林业领导干部为出发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计划,按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林业系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加强林业法治建设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分级分层推进,持续举办林业法治专题讲座,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熟练掌握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每年不少于一次旁听法院涉林典型案件庭审活动,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育。
1.加大林业法治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将林业法治教育与生态文明宣传、科普教育、自然教育等工作有机结合,充分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森林防火宣传月、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集中宣传力度,在打造林业宣传教育品牌过程中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林业法治声音。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制普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要求,及时告知当事人执法依据和维权途径,推进普法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充分利用林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通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组织召开座谈会和论证会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开展普法,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应诉、信息公开、来访接待等工作中,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重点人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讲解,引导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树立林业部门良好守法形象。
3.多样化多形式开展林业法治教育。组织开展林业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公园、进林区、进校园活动,提升林业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认可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林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突出加强对林区工作人员及周边村民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发挥正面典型示范激励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使典型案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主动性、积极性,努力形成依法护林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林业法治文化建设。
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充分利用各类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打造具有林业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促进法治文化与生态文化深度融合。加强与社会各界合作,积极创作以林业法治文化建设为主题的通俗读物、公益广告、微视频等作品,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浅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体现林业普法亮点特色,提高法治宣传成效,进一步增强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林业系统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切实增强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林业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系统五年规划,自觉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一体谋划、整体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普法领导责任,经常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带头参加普法活动,研究解决普法工作重大问题,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同时,加强与司法行政、教育、新闻宣传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有效整合林业普法资源,形成强大普法工作合力。
(二)加强工作保障。全市林业系统要进一步充实和增强普法工作力量,强化法治工作机构在普法工作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做好人才培养和储备。同时,把普法经费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积极探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开展普法,实现普法工作的专业性、多样性。
(三)加强考核评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八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部署,结合年度考核述职等要求,将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列入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法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的推动作用、引领作用、保障作用。同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促进普法资源共享,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