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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浮市林业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我局制定了《云浮市林业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各项活动,不断提高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水平。
云浮市林业局
2021年6月17日
云浮市林业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工作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林草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防安函〔2021〕67号)《广东省林业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方案》(粤林办函〔2021〕27 号)《云浮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工作方案》(云安委办〔2021〕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制订本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推进问题整改,着力营造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
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架构
成立2021年市林业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担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局森林火灾预防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启动,6月30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媒体发布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通过局机关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形式,向全社会发布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信息,公布活动有关内容,动员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社会群众积极关注和参与。
(二)深入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活动。一是深学习。局党组、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党组、支部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收听收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加深理解,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精神要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广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现场宣传活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等,设置宣传专栏,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基层的宣贯工作。
(三)创新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安全宣传咨询日”,局机关要贯彻落实省林业局和市安委办的工作部署,积极举办或者参加市安委办组织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宣传好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森林防火、防灾减灾救灾常识、野生动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局直属各单位要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以“提高森林扑火技能”为主的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林业系统“四防三安全”隐患问题排查专项工作。局直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四防三安全”、“一统揽、两作用、三联系、四超前”等工作要求,坚持推进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主题,开展林业系统“四防三安全”隐患问题排查专项工作,对新冠疫情防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汛期三防、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消防、信访维稳及涉毒涉黑等7个方面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形成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账并动态管理,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六)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局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干部职工、护林员为宣传队伍,发动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家庭等基层单位,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宣传森林防火、消防、野生动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防灾避险等知识,扎实开展系列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六、“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内容
2021年“安全宣传南粤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系统防范化解林业系统安全风险等专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加强林业领域的典型事故的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浓厚氛围。
(二)重点宣传我市林业系统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对事故隐患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和有效治理身边隐患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我市林业系统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局机关在局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安全生产的监督举报电话(8830423),鼓励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各界积极举报林业系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及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有效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
(二)营造浓厚氛围。为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取得圆满成功,局直属各单位要提前谋划和部署各项工作,尽早确定活动方案和计划,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三)加强信息报送。局直属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活动的资料和信息报送工作,请于7月2日前和12月10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含附件2)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总结以及视频、照片等宣传资料(视频分辨率1920dpi×1080dpi、格式为MP4,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dpi×1080dpi、格式为JPG)。(市林业局安委办联系人:李雄林;联系电话:8830423;邮箱yfslyjawb@163.com)。
附件1: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2.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3.生命重于泰山 守住安全底线
4.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5.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6.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
7.统筹推进复工复产和安全防范工作
8.抓防疫 促生产 保安全
9.复工复产 莫忘安全
10.复工复产要蹄疾 安全生产要步稳
11.事故是最大的成本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2.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3.安全来自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14.想安全事 上安全岗 做安全人
15.你对违章讲人情 事故对你不留情
16.宁为安全受累 不为事故流泪
17.多看一眼 安全保险 多防一步 少出事故
18.安全生产勿侥幸 违章违规要人命
19.行动起来 筑牢安全防线
20.安全人人抓 幸福千万家
附件2
全省林业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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