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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浮市林业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云浮市林业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局改革和产业发展科反映。
云浮市林业局
2020年6月30日
云浮市林业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市林业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完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和宣传设施建设,持续开展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到2020年底,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知晓率、参与率均达100%,形成部门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2025年前,助推我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分类要求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在办公区适宜位置配备不少于1个有害垃圾专门容器,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并交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厨余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比如食物残余、废弃食用油脂、废弃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动物内脏、水产品废弃物等。
2.投放收运。配备专门的密闭容器并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交由相关企业或个人统一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三)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其他可回收垃圾。
2.投放收运。严格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和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可回收垃圾,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保洁人员的作用,对垃圾进行仔细分拣。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
2.投放收运。办公区每层办公楼适宜位置配备不少于1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每个办公室配备不少于1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粘贴或设置统一的规范标识,引导工作人员形成主动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建筑垃圾、绿化垃圾按照云浮市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三、工作任务
(一)促进源头减量。
1.推行垃圾不落地。以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宣导垃圾分类,积极推动落实垃圾不落地,进一步提升全市市容环卫管理水平。
2.倡导绿色消费。组织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旅馆、酒店、餐饮业等经营单位应当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3.加强“限塑”管理。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使用。
(二)推行分类投放。
1.一般分类要求。单位区域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公园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二类。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采用合适的垃圾分类类型,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2.分类投放要求。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干、湿垃圾分开,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以“干湿分开”为重点,湿垃圾投放前滤出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湿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湿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并将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分类投放。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功能完善,干净无味。
(三)推进宣传教育。
1.注重舆论引导。通过单位网站,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微博平台、小区宣传栏等,分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册、发动志愿者参与等形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保洁监督等,发动社会参与共建共治共享。
2.推广全民教育。树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和环境责任意识,倡导节约和低碳的生活消费模式,引导公众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3.组织专项培训。组织开展重点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标准、先进国家和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经验以及上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
4.加强基地建设。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处理等环境教育专题讲座,营造公众理解、支持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氛围。
(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引导员、督导员制度;以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为基本分类标准,指导和监督垃圾产生单位定时、定点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收集容器。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科室单位要从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我市“两新一前列”“美丽云浮、共同缔造”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垃圾分类的机制,落实层级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要按工作任务分解目标有序推进实施,设立专职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提倡示范带动。开展机关干部进社区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敢于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中,当好分类示范员。
(四)加强考核评估。将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质量评估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