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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云浮市林业领域主要信访投诉请求法定处理途径清单(试行)》的通知
云林[2020]14号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积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林业领域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根据我局机构改革后职责变化情况,结合《广东省林业局2020年第1号公告》关于广东省林业局权责清单委托事项、下放事项、取消事项、重心下移事项,认真梳理、细化、补充、完善我局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清单,现将调整后的《云浮市林业领域主要信访投诉请求法定处理途径清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局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云浮市林业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