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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云浮市云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云浮省市共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再次延期的请示》(云安区林报〔2024〕54号)及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我局同意云浮省市共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延续至2025年6月5日。
项目在本行政许可续展决定书延续的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本行政许可续展决定书自动失效。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