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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同意书
云浮市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总站:
法人代表:张其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5300456506050U
住所(地址):云浮市市区城南锦绣路26号
我局于2023年10月10 日收到你单位提交的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的申请材料。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全部下放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权限的通知》(粤林函〔2019〕132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东云浮南山森林公园修缮提升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广东云浮南山森林公园的国有林地零点柒肆肆贰(0.7442)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请你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违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四、本决定书有效期为2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