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91441723MAD4P0B43M | 云林罚决字〔2023〕第03号 | 毁坏林地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罚款 | 33.6656 | 无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2024年6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恢复植被费用为2348㎡×10元/㎡+1648㎡×20元/㎡=56440元;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费用为3996㎡×28元/㎡=111888 元,合计168328元)二倍的罚款人民币叁拾叁万陆仟陆佰伍拾陆圆整(¥336656.00)。 | 云浮市 林业局 | 2023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