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合和石业有限公司花地石场 | 91445303MA4UKG362D | 云林罚决字〔2023〕第01号 | 毁坏林地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罚款 | 56.8416 | 无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2023年9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恢复植被费用为5921㎡×20元/㎡=118420元;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费用为5921㎡×28元/㎡=165788元,合计284208元)二倍的罚款人民币伍拾陆万捌仟肆佰壹拾陆圆整(¥568416.00)。 | 云浮市 林业局 | 2023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