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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林罚决字[2019]第B7号(非法生产、经营使用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作的食品)
发布时间:2019-11-14 16:06:57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云浮市林业局行政处罚公示表

企业(或个人)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个人身份证)

处罚决定

书文号

违法行

为类型

处罚种类

(中文名称)

罚款金额

(万元)

没收金额

(万元)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处罚决

定日期

童姬勇

445302198210******

云林罚决字[2019]第B7号

非法生产、经营使用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作的食品

罚款

1.3000

0.0000

罚款1.3000 万元

云浮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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