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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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科技局,云城区、云安区工信局,云浮新区经发局,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发挥技术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高质量完成年度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任务,现就组织申报2019年云浮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的
为加快推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平台工程化研究开发能力,按照质量与效益并重,研发与应用同步的要求,着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领域认定一批市级工程中心。充分发挥工程中心在工程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高端人才聚集与培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承接国家、省级科技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云浮经济发展。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云浮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复申报;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同一技术领域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复申报,且当年仅能申报建设1家工程中心。具体条件如下:
(一)单位规模。依托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研发经费不少于100万元且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2%;高校和科研院所单位近三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300万元。
(二) 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工艺设备(不含生产设备),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三) 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2项以上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单位还要求近三年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与省内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完成的标志性科研成果不少于2项。
(四) 人才队伍。依托单位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科研总人数的30%。
(五) 管理机制。中心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内部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六) 鼓励有较强创新实力的新经济企业建设工程中心。新经济企业获得股权投融资300万以上或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高于300万元的,不受申报条件(一)(二)限制。
(七) 支持联合共建。鼓励区域内企业与高校院所签署协议联合共建,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条件(二)(四)核算。
三、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单位自由申报,经专家评审后,择优认定。
(一)属地申报和管理。采取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申报和审核推荐。
1.承担单位申报的项目必须通过同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和推荐,属各县(市、区)的单位由当地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推荐,属市直单位的由其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2.科技管理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申报单位财务状况、申报主要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进行严格审查。
(二)申报方式。采取云浮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线申办及纸质材料报送方式。
1.网上申报流程:个人申报>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市科技局审核。申报单位需登录云浮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sti.gd.cn/yf)按要求进行申报(系统建议用火狐或者chrome浏览器,该系统与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帐号通用,原先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用户不用再注册,可以用原来的账号和初始化密码yf123456。未注册的用户须先行注册后方可填报)。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单位通过受理后方可打印纸质材料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为A4幅面,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在汇总上报材料时,必须同时提交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表顺序须与纸质申报材料顺序一致。
四、申报时间
项目在线申办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下午17:00,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5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云浮市吉祥中路25号市科技局产学研结合与基础研究科。
联系方式:傅小铃 0766-8921613
附件1 《云浮市科技局关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doc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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