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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社会力量设立我市科学技术奖的函
  • 时间:2025-03-10 17:30:38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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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区工信局、云安区工信局、罗定市科技局、新兴县科技局、郁南县科技局、云浮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国科发奖〔2023〕11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4〕7号)等有关要求,为培育打造具有云浮特色的奖励体系,做好征集社会力量设立我市科学技术奖(下称“社会力量奖”)的开展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设奖承办机构,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机构要求

(一)云浮市社会力量奖设奖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设奖者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觉遵守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设奖者应当委托一家具备开展科学技术奖励活动能力和条件的省内非营利法人机构作为承办机构,设奖者是省内非营利法人的,可自行承办。

(二)云浮市社会力量奖承办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

1.熟悉科学技术奖励所涉学科和行业领域发展态势;

2.在有关部门批准的活动地域和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3.遵纪守法、运作规范,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未被有关部门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4.承办机构负责社会科技奖的日常管理、评审组织等事宜,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承办或者合作承办。

(三)承办机构须制订奖励章程并明确以下事项:

1.设奖目的、奖励名称、设奖者、承办机构、资金来源、奖励周期等基本信息;

2.奖励范围与对象;

3.奖项设置、评审标准、授奖数量等;

4.组织机构、受理方式和评审机制等;

5.奖励方式;

6.争议处理方式;

7.撤销机制和罚则等。

(四)承办机构须完成以下绩效目标:

1.承办机构每年举办一届云浮市社会力量奖;

2.每届评奖周期完成后,承办机构须做好上一年度社会力量奖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年度报告应当包含年度自查、工作总结、奖励数据及意见建议),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和经费的监督检查;

3.每年组织获奖成果项目申报省级科技奖励,并联合科技管理部门开展省奖申报辅导、培训工作。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云浮市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承办机构信息表》;

(二)奖励章程(奖励办法、管理办法、评审办法);

(三)承办机构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承办机构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五)科技服务工作经验材料;

(六)工作经费预算;

(七)责任承诺书;

(八)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三、申报截止时间与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请将纸质材料(胶装盖章,一式两份)报送到云浮市科学技术局成果专家科(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吉祥中路25号),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盖章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

四、遴选流程

(一)资格初审:针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结束后向资料齐全、通过初审的机构发出集中评审通知。未通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二)专家评审: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由专家审核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打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排名,评审主要均衡考虑申报单位的服务能力、资质、经费来源等情况,由评审小组合议初评入选机构,再由市科技局集体研究决定。若申报单位只有1家,且通过资格审查,则不再开展专家评审。

(三)结果公示:云浮市科技局对遴选通过的设奖承办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时长为5个工作日。

五、申报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云浮市科学技术局成果专家科

联系人:梁悦群、陈键骞

联系电话:0766-8921136

联系邮箱:kjj8921136@163.com


        附件:云浮市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承办机构信息表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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