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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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科技局,云城区、云安区工信局,云浮新区科创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纵深推进科技创新“突围仗”,赋能“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云浮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启动我市2024年科技创新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云浮市2024年科技创新项目由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申报指南,通过网上在线自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备案等程序后择优入库。
二、申报范围
云浮市2024年科技计划项目入库包括:节能环保生态治理研发技术与应用、医药卫生科技、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等3个专题,申报范围及条件详见《云浮市2024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见附1)。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符合本年申报入库指南的要求,不在申报指南范围的项目不予支持。
(二)申报主体为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若申报指南另有要求的,遵照指南要求执行)。
(三)已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符合项目限项申报管理的有关规定。其中,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类项目承担单位(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以及已结题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但未按时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申请的项目承担单位,均不得申报。
(四)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同的专题,同一专题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累计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项;已获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五)各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进行申报,填写申报资料时必须认真选择所申报的“专题名称”、“专题编号”。具体指南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六)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科研能力,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出库立项,申报的承诺、任务、目标、预算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并参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管理细则》(粤科规范〔2021〕3号)进行管理。
(七)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应信用记录良好,无违背科研伦理道德。若申报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和管理原则
1.采取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申报入库和审核推荐。属各县(市、区)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直企业申报的项目由其所在地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其他市直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2.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年度项目申报入库指南的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申报单位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申报主要内容是否符合本年度指南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特别要对申报项目是否进入事前储备项目库进行核查。
(二)申报方法
1.注册。未在云浮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单位,通过阳光政务平台首页(网址:http://xm.gdstc.gd.gov.cn/yf/login/)“注册”功能先进行单位注册,待单位注册通过系统审批后再进行个人注册(系统建议用火狐或者chrome浏览器,该系统与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账号通用,原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用户不需要重新注册,可使用原账号及密码登录。未注册的用户须先行注册后方可填报)。
2.网上填报。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属地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市科技局业务科室网上审核申报书>市科技局受理。
(1)申报单位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点击相应事项链接,跳转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打开“业务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菜单后,点击工作区的“新增项目申请”,在打开的界面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填写完成后提交到申报单位审核。审核后提交到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2)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单位管理员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跳转进入阳光政务平台,对所属申报人填报的申报书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提交。
(3)属地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及本部门提交的项目按照申报程序(一)申报和管理原则第2点要求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
(4)市科技局业务科室网上审核。
3.纸质材料报送程序及要求。项目出库立项后,打印纸质申报书、任务书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型纸张打印,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送到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综合窗口。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汇总上报材料时,必须同时提交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项目汇总表顺序必须与纸质申报材料顺序一致。
五、申报时间
项目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17时;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17时;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5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说明
1.根据市财政局本年度核拨的专项资金总额,市科技局将结合实际对立项的资金及数量作适当的调整。
2.申报系统技术问题咨询,请联系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电话:0766-8921020。
3.业务咨询联系方式: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0766-8921360。
附件:1.云浮市2024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入库指南
2.云浮市2024年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入库推荐汇
总表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日
附件1
云浮市2024年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入库指南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和项目指南征集情况,云浮市2024年科技计划项目围绕培育新质生产力,赋能“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提升民生科技服务能力设立专题。
专题一:节能环保生态治理研发技术与应用(专题编号:S20240201)
1.专题内容。围绕资源经济、循环经济、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等技术需求,加强技术研发、成果推广和应用示范。支持垃圾资源化处理技术研究和示范,生态环保、节能建材、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污水处理等绿色产业技术创新及推广应用,支持工业节能环保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节水工艺及产品、工业污水回用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引进碳达峰、碳中和研究成果,将绿色低碳成果在本地转化。
2.绩效目标。形成环境治理方案,提高绿色发展能力,形成1项以上关键性和共性技术并应用示范,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1项。在节能领域研发新工艺、新流程等关键共性技术1项以上。
3.申报要求。(1)符合申报通知的明确要求;(2)鼓励申报单位利用社会优势科技资源合作攻关、协同创新,联合申报。(3)鼓励加大配套资金投入,自筹资金与拟安排资金比例不低于2:1。
4.支持方式、强度。采取事前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拟安排资金不超过20万元。
专题二、医药卫生科技(专题编号:S20240202)
1.专题内容。支持开展应急防治、传染病防治,支持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新技术、新方法的临床研究,支持监测、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及老年人适用的产品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残疾人康复辅助技术和辅助器具研发、应用与推广;家政服务专业设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与应用;
2.绩效目标。建立疾病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治的新技术或新方法2项及以上,或应用新产品推广5家以上。对相关疾病的临床治疗的方案优化及评价,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形成成果登记1项及以上。
3.申报要求。除满足申报通知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医疗卫生机构,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3)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5)提供查新报告;(6)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7)每个项目申报单位限报1项。(3)鼓励加大研发资金投入,自筹资金与拟安排资金比例不低于1:1。
4.支持方式、强度。采取事前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拟安排资金不超过12万元。
专题三:公共安全与社会治理(专题编号:S20240203)
1.专题内容。支持公共安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开展应用。支持重大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与应急救援,消防科学技术、森林防火技术、气象科技等防灾减灾救灾关键技术研究及集成应用;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监测预警,农产品追踪溯源、质量检测、有害残留物快速检测,化学危害物阻控等关键技术研究及集成应用;支持开展农村污水一体化处理技术应用和推广;支持开展化学反应安全技术控制等新技术研发,以及危险化学品存储、运输等新设备研发应用等。
2.绩效目标。完善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的标准体系,提高公共安全及社会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协同化水平,形成1项以上关键性和共性技术并应用示范,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1项。
3.申报要求。(1)符合申报通知的明确要求;(2)鼓励申报单位利用社会优势科技资源合作攻关、协同创新,联合申报。(3)鼓励加大配套资金投入,自筹资金与拟安排资金比例不低于1:1。
4.支持方式、强度。采取事前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拟安排资金不超过15万元。
附件2
云浮市2024年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入库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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