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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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时间:2023-06-12 19:42:46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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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科技局,云城区、云安区工信局,云浮新区科创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和研究工作,提高疾病预防、治疗和防控能力,根据《云浮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2023年医药卫生类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选题系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医药学和护理等,以临床应用研究为主,兼顾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研究,由承担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实施的科学技术研究及相关活动。按照研究方向和领域分设以下专题。

  专题一、内科                专题编号:20230301

  专题二、外科                专题编号:20230302

  专题三、妇产科              专题编号:20230303

  专题四、儿科                专题编号:20230304

  专题五、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科 专题编号:20230305

  专题六、中医及中西医结合    专题编号:20230306

  专题七、药学                专题编号:20230307

  专题八、护理学              专题编号:20230308

  专题九、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  专题编号:20230309

  专题十、检测检验及其他      专题编号:20230310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我市登记注册的医疗卫生单位,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匹配经费的能力和运行机制,能为完成申报项目研究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的全职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修养、组织管理能力、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和较高的学术水平。项目第一主持人须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三)项目组成员来自不同工作单位的,应征得单位同意,并提供科研合作协议。

  (四)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医学科研伦理审查,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不得推荐。涉及人体试验的项目,须提供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批件。

  (五)本年度申报项目研究周期统一为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1.承担项目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的负责人(包括项目组前3名成员);2.项目组前3名成员存在科研失信行为或承担的科技项目逾期未结题的;3.项目组前3名成员同一年度申报2项以上(含2项)项目的;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立项的;6.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三、申报程序

    (一)属地申报。采取属地管理,自愿申报的原则。承担单位申报的项目必须通过同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和推荐。市卫生健康局是市级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单位所在地的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和县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是县级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

   (二)申报方法。

  1.注册。未在云浮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单位,通过阳光政务平台首页(网址:http://xm.gdstc.gd.gov.cn/yf/login/)“注册”功能先进行单位注册,待单位注册通过系统审批后再进行个人注册(系统建议用火狐或者chrome浏览器,未注册的用户须先行注册后方可填报)。

    2.网上填报。网上申报流程为:个人申报>申报单位审核>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市科技局审核。

 (1)申报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www.gdzwfw.gov.cn/)点击相应事项链接,跳转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打开“业务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菜单后,点击工作区的“新增项目申请”,在打开的界面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填写完成后提交到申报单位审核。审核后提交到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2)申报单位网上审核。申报单位使用平台账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对所属申报人填报的申报书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提交。

    (3)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应对所属单位及本部门提交的项目申报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

    (4)申报应填写及提交以下材料:①《云浮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②《云浮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科技项目查新咨询报告书;④承担单位认为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其他说明材料,如单位资质证明、单位财务报表、项目主持人职称、学历、前期研究成果及工作基础材料等。

  (三)纸质材料报送程序。

  项目通过受理后方可打印纸质材料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为A4幅面,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申报材料须由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直接送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综合窗口。县级承担单位的须将申报材料送当地卫生健康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再送当地科技主管部门,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综合窗口。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汇总上报材料时,必须同时提交项目汇总表(见附件),项目汇总表顺序必须与纸质申报材料顺序一致。

   四、申报时间

   项目在线申办截止时间为20236301700,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741700,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771700;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712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0766-8921360

  技术支持:

  云浮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0766-8921020


  附件:2023年度云浮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2023612

附件:

2023年度云浮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推荐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项 目 名 称

申报专题

承 担 单 位

项目主要负责人

(包括项目组前3名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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