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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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科技局,云城区、云安区工信局,云浮新区科经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要求,为及时、准确和完整统计我市科技成果信息,加速科技成果技术转移和产业化,我局常态化受理科技成果登记申请,现就2023年我市科技成果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的对象及范围
凡注册地在我市的第一完成单位,接受各级财政资金投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所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遵循强制性登记原则,在结题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科技计划以外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自愿登记,具体要求参照本通知执行。两个或两个以上完成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程序
成果完成单位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申请登记,系统在线填写科技成果登记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
三、各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已验收科技计划项目的跟踪管理,做好科技成果登记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按照《2023年科技成果登记任务清单》(见附件1),督促指导项目完成单位及时完成成果登记。
四、其他事项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要求,对不按要求在成果评价后进行成果登记而影响科技成果信息统计和信息公开的单位和个人,各级科技计划管理机构应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1~2年不受理其申报或参与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联系方式:成果转化与专家服务科 何燕红
联系电话:8921136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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