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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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科技局,云城区、云安区工信局,云浮新区科经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科技创新工作部署,聚焦园区经济、镇域经济和资源经济“三大抓手”,推动云浮在新征程上抢抓机遇、起而行之、争先进位,为加快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市县科技创新支撑)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启动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将从2022年事前储备入库项目中进行出库申报,由符合条件且已进入事前储备入库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入库指南自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备案等程序后择优入库和出库立项。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网上在线申报。
二、申报范围
云浮市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任务清单包括: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及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和提升高新区核心竞争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能力提升、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对接帮扶镇村等四个方向共八个专题,申报范围及条件详见《云浮市组织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指南》(详见附件1)。此次项目申报中未覆盖已于2022年事前储备的专题,将在2023年云浮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资金设立。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符合本年申报入库指南的要求,由有关单位按照申报入库指南自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备案等程序后择优入库。不在申报指南范围的项目不予支持。
(二)申报主体为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行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及行政事业单位(或遵循申报指南要求)。
(三)已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符合项目限项申报及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或企业类项目承担单位有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以及农村科技特派员对接服务项目除外);已结题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但未按时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申请的项目承担单位,均不得申报。
(四)企业法人牵头申报的,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同的专题,同一专题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累计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项,已获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五)各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进行申报,填写申报资料时必须认真选择所申报的“专题名称”、“专题编号”。具体指南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六)项目申报时须提交的附件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财务印章),企业法人须提供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加盖财务印章),以及各专题要求的相关材料。
(七)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科研能力,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出库立项,申报的承诺、任务、目标、预算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并参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管理细则》(粤科规范〔2021〕3号)进行管理。
(八)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应信用记录良好,无违背科研伦理道德。若申报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和管理原则。
1.采取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申报入库和审核推荐。属各县(市、区)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直企业申报的项目由其所在地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其他市直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2.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年度项目申报入库指南的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申报单位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申报主要内容是否符合本年度指南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特别要对申报项目是否进入事前储备项目库进行核查。
(二)申报方法。
1.注册。未在云浮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单位,通过阳光政务平台首页(网址:http://xm.gdstc.gd.gov.cn/yf/login/)“注册”功能先进行单位注册,待单位注册通过系统审批后再进行个人注册(系统建议用火狐或者chrome浏览器,该系统与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账号通用,原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用户不需要重新注册,可使用原账号和初始化密码yf123456登录。未注册的用户须先行注册后方可填报)。
2.网上填报。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属地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市科技局业务科室网上审核申报书>市科技局受理。
(1)申报单位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点击相应事项链接,跳转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打开“业务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菜单后,点击工作区的“新增项目申请”,在打开的界面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填写完成后提交到申报单位审核。审核后提交到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2)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单位管理员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跳转进入阳光政务平台,对所属申报人填报的申报书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提交。
(3)属地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及本部门提交的项目申报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
(4)市科技局业务科室网上审核。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对所属科室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3.纸质材料报送程序及要求。项目出库立项后方可打印纸质项目申报书、任务书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型纸张打印,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到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综合窗口。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汇总上报材料时,必须同时提交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项目汇总表顺序必须与纸质申报材料顺序一致。
五、申报时间
项目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17时;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17时;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17时。由于此次项目申报已完成事前入库储备,项目申报时间较往年将有所缩减,请各申报单位注意申报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云浮市组织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指南
2.云浮市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推荐汇总表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1
云浮市组织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
项目申报入库指南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2〕1628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市县科技创新支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56号)文件精神,我市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围绕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及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和提升高新区核心竞争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能力提升和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对接帮扶镇村等四个方向设立八个专题。
一、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及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该方向共设科技型中小企业关键技术攻关、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和优胜企业创新创业补贴等两个专题。
专题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关键技术攻关(专题编号:20230101)
1.专题内容。贯彻落实科技部、省科技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工作部署,着力提升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加速提升创新发展内生动能,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的产业生态圈。支持金属智造、信创产业、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石材、硫化工等“十大园区产业”企业围绕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开展技术攻关,着力提升企业研发能力,推动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龙头企业组建的创新联合体,共同承担科研项目。
2.绩效目标。每个项目在技术、工艺或产品方面获得新突破,引进或培养人才不低于2人,新增产值200万元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和科技人员数量明显增长,主动做好每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项目实施期内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3.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必须是已取得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且未承担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企业。(2)申报项目必须是按照《关于组织2023年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入库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进入“专题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关键技术攻关”事前储备项目。(3)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4.支持方式、强度。事前资助。拟支持项目12项,每个项目拟安排资金2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与拟安排资金比例不低于2:1。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科 8923930)
专题二: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和优胜企业创新创业补贴(专题编号:20230701)
1、专题内容。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大赛云浮地区赛,搭建培育和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重要平台,整合创新创业要素,激发市场活力,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2.绩效目标:根据科技部和省科技厅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的要求,支持有关单位开展2023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云浮赛区”地区赛的发动、宣传、评审、尽职调查、决赛等组织工作,开展企业创业辅导,组织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支持一批优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
3.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必须是云浮市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具备组织相关活动的经验。(2)申报项目必须是按照《关于组织2023年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入库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进入“专题三: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和优胜企业创新创业补贴”事前储备项目。(3)创新创业补贴对象为2023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云浮赛区”地区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
4.支持方式、强度。事前资助。支持2023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云浮赛区”地区赛的承担单位组织承办工作。并由承担单位对获得2023年广东·云浮赛区的一、二、三等奖的优胜企业发放创新创业补贴(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企业8个,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补贴)。拟支持项目1项,拟安排资金65万元。
(联系方式:综合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8921316)
二、培育和提升高新区核心竞争力
该方向共设高新区创新能力提升、科技成果交易与转化服务平台建设等两个专题。
专题三:高新区创新能力提升(专题编号:20230102)
1.专题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快云浮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工作进程。支持省级高新区优化产业规划,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和培育,推动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提质升级,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的交流合作,引入优质创新资源,提高开放创新水平。
2.绩效目标。该专题绩效目标按资助金额分级设置:
(1)省级高新区绩效指标:省级高新区体制机制持续完善;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家(含)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15家(含)以上、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家(含)以上;各类创新创业要素集聚度明显提高,建成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少于15名;与大湾区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开展交流对接活动不少于15场;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转化一批科技成果,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2)正在创建省级高新区绩效指标: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含)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10家(含)以上、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家(含)以上;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少于10名;与大湾区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开展交流对接活动不少于10场,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转化一批科技成果,加快创建省级高新区。
3.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为佛山顺德(云浮新兴新成)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罗定市双东环保工业园服务中心、郁南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申报项目必须是按照《关于组织2023年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入库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进入“专题六:省级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事前储备项目。(3)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4.支持方式、强度。事前资助。拟支持项目3项,拟安排资金共217.5万元,其中:省级高新区1项,拟安排资金117.5万元;创建省级高新区2项,拟安排资金50万元/项。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科 8923930)
专题四:科技成果交易与转化服务平台建设(专题编号:20230901)
1、专题内容。按照“立足高新区,服务云浮市,对接大湾区”的建设思路,以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为重点,以推进科技成果供给端与需求端有效对接为突破口,帮助云浮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更好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优质科技创新资源,聚焦我市“十大园区产业”和三大千亿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创新需求,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在云浮落地转化,促进我市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赋能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2.绩效目标:搭建云浮科技成果交易和转化服务线上平台,对接和汇聚各种信息、成果、人才;搭建云浮科技成果交易和转化服务线下平台,建设线下展厅和服务大厅,为科技成果交易、成果转化等提供技术交流、服务对接以及成果展示的场地;导入科技创新资源5万项(含)以上、科技服务机构500家(含)以上、科研专家3000名(含)以上;举办企业创新管理、科技财税、技术经纪人等培训30场(含)以上;开展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产学研对接活动30场(含)以上,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15名以上。
3.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必须是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具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验。(2)申报项目必须是按照《关于组织2023年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入库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进入“专题十四:科技成果交易与转化服务平台建设”事前储备项目。(3)实施周期不少于3年。
4.支持方式、强度。拟支持项目1项,连续滚动支持3年,累计不超过600万元,每年支持资金不超过200万元。2023年拟安排资金200万元,2024年、2025年支持资金根据2023年项目实施情况再拟定。
(联系方式:产学研结合与基础研究科8921613)
三、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能力提升
该方向设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增效、农业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镇域经济优势农业创新发展等三个专题。
专题五: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增效(专题编号:20230201)
1.专题内容。支持我市农业科技园区内企业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研发、集成应用与示范推广等工作,对照园区实施方案开展相关科技平台建设,建成技术研发、集成与应用、良种引进示范和繁育等功能区。
2.绩效目标。每个项目形成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推进集群创新平台建设,通过龙头企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当地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的技术升级和产业发展。
3.申报要求。(1)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内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合作社等单位;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攻关、示范推广,联合申报。(2)鼓励加大配套资金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3)申报项目必须是按照《关于组织2023年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入库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进入“专题七: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增效”事前储备项目。(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4.支持方式、强度。事前资助。拟支持项目2项,每个项目拟安排资金40万元。
(联系方式: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科 8921360)
专题六:农业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专题编号:20230202)
1.专题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支持开展种质资源培育、产业技术攻关,支持新品种应用示范、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应用示范支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的研究和推广。支持推进农业智能化、机械化,开展智能装备、特色农机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2.绩效目标。每个项目开发或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或新工艺2项以上,研发成果实现产业化对接,形成指导推广应用的技术规程。
3.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为市内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合作社等法人单位;鼓励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攻关、示范推广,联合申报。(2)鼓励加大配套资金投入,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3)申报项目必须是按照《关于组织2023年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入库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进入“专题八:农业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事前储备项目。(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4.支持方式、强度。事前资助。拟支持项目8项,每个项目拟安排资金25万元。
(联系方式: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科 8921360)
专题七:镇域经济优势农业创新发展(专题编号:20230203)
1.专题内容。按照高水平谋划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要求,围绕镇域经济产业发展,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市场需求,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辐射性和带动性的优势特色农产品种植产业基地,并以此为平台,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农村科技特派员,进入产业基地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通过新品种应用示范、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应用示范,建立区域农业科技产业基地和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加快推动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2.绩效目标。每个项目开发或引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2项以上,示范带动种植面积200亩(或养殖场5家)及以上,形成指导推广应用的技术规程,加快提升当地优势产业或特色农业产业科技攻关及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建设。
3.申报要求。(1)省、市技术创新专业镇的特色产业及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合作社等法人单位。(2)申报项目必须是按照《关于组织2023年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入库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进入“专题九:镇域经济优势农业创新发展”事前储备项目。(3)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4.支持方式、强度。事前资助。拟支持项目3项,每个项目拟安排资金30万元。
(联系方式: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科 8921360)
四、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对接帮扶镇村
该方向设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服务专项一个专题。
专题八: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服务专项(专题编号:20230204)
1.专题内容。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结合2022年凝练立项的科技项目进行项目结转,或根据乡镇产业技术最新需求,继续凝练新的项目,搭建科技服务平台,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2.绩效目标。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帮扶周期为3年,3年内团队成员累计驻镇帮扶时间原则上在1年以上,推广农业技术或引进新品种1项以上,服务企业或农户10家以上,培训农户300人次以上。总结特派员工作经验模式,形成特派员工作成绩、经验总结1篇以上。
3.申报要求。(1)申报对象为云浮市第三批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派出单位在市内注册的直接以派出单位组织申报,派出单位属市外注册的以帮扶单位组织申报,经费统筹用于农村科技特派员补助或者开展科研活动相关开支;(2)结合乡镇实际需求,明确帮扶项目目的及具体实施内容;(3)派出单位须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
4.支持方式、强度。事前资助。拟支持项目37项,持续支持项目,按帮扶周期进行资助,第二期拟安排资金每项10万元,视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结转。
(联系方式: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科 892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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