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
——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科学、高效的科技项目管理模式,提高科技项目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3号)、云浮市财政局《云浮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修订)》(云财行〔2018〕28号)规定,我局现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专家评审服务,有关遴选要求和服务内容如下:
一、服务内容
服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家开展专家评审以及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等服务工作,工作结束后,整理结果并上传业务系统、撰写并提交工作报告等。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以下四类:
(一)科技计划项目类专家评审
1.科技项目立项专家评审共4项,包括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市级产学研结合项目、市级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二)人才类项目专家评审
2.科技人才项目立项专家评审共1项,包括创新创业团队及创新创业人才项目。
(三)平台载体类专家评审及动态评估
3.平台载体类专家评审共4项,包括云浮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云浮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云浮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云浮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
4.研发机构动态评估共2项,包括云浮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浮市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
(四)其它
5.其它项目专家评审和其它需要委托的事项。
二、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专家评审。云浮市科技局组织召开遴选会,邀请专家对服务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综合得分高低作为遴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拟定入选机构。根据专家评审得分情况,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择优确定1家拟入选服务机构。
(四)网上公示。对拟确定入服务机构名单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签订协议。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正式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第三方评审服务机构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给其他主体。
三、服务费用预算
本次遴选服务机构服务费用总预算不超过25万元,以服务机构实际开展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据实支付,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评审所需专家评审费、场地租赁费、交通费等开展评审等工作的必要支出。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依法在广东省内民政部门登记成立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有3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最近三年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验,具有从事承接政府服务能力的团队,熟悉科技项目评审要求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要求。
(六)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未受到行政处罚。
(七)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材料
(一)专家评审申报表格(原件盖章,见附件);
(二)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机构专业能力、业绩、信誉奖项、项目案例等);
(三)有效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副本)或身份证明文件、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复印件;
(四)完成同类项目证明,以及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评审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报名文件统一用A4 纸按顺序打印,一式五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
报名机构请于上述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送至云浮市科学技术局(云浮市云城区吉祥中路25号二楼)。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江泳锋;联系电话:8921020。
八、其它事项
(一)申报单位申报村料不予退回。
(二)本次遴选由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附件:承接云浮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项目专家评审申报表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30日
附件
承接云浮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项目专家评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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