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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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市级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时间:2022-06-02 23:49:34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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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科技局,云城区、云安区工信局,云浮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和研究工作,提高疾病预防、治疗和防控能力,根据《云浮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2022年医药卫生类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选题系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医药学和护理等,以临床应用研究为主,兼顾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研究,由承担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实施的科学技术研究及相关活动。分设以下十个专题,为便于组织评审时科学分组,请尽量避免选择其他专题。

专题一、内科                专题编号:20220301

专题二、外科                专题编号:20220302

专题三、妇产科              专题编号:20220303

专题四、儿科                专题编号:20220304

专题五、五官科              专题编号:20220305

专题六、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科 专题编号:20220306

专题七、中医中药            专题编号:20220307

专题八、医学影像            专题编号:20220308

专题九、护理学              专题编号:20220309

专题十、检测检验及其他      专题编号:20220310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要以项目负责人、课题组人员的整体实践积累经验与所掌握的知识、技能、信息资料等为基础,项目第一主持人须具备副高以上职称;项目选题要新颖,项目研究内容要结合实际,数据真实,可操作性强,有研究前景。

(二)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我市登记注册的医疗卫生单位,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匹配经费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承担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修养、组织管理能力、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三)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医学科研伦理审查,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不得推荐。涉及人体试验的项目,须提供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批件。

(四)项目实施期为1-2年,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1.承担项目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的负责人(包括项目组前3名成员);2.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组前3名成员)同一年度申报2项以上(含2项)的项目;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立项的;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六)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主持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三、申报程序

    (一)属地申报。采取属地管理,自愿申报的原则。承担单位申报的项目必须通过同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和推荐。市卫生健康局是市级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单位所在地的县级科技部门和卫生部门是县级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

(二)申报方法。通过云浮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sti.gd.cn/yf)进行填报(系统建议用火狐或者chrome浏览器,该系统与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帐号通用,原先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用户不用再注册,可以用原来的账号和初始化密码yf123456。未注册的用户须先行注册后方可填报)。

    1.注册。未在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单位,通过首页“注册”功能先进行单位注册,待单位注册通过系统审批后再进行个人注册。

    2.网上填报。网上申报流程为:个人申报>申报单位审核>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市科技局审核。

(1)申报人使用平台帐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打开“业务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菜单后,点击工作区的“新增项目申请”按钮,在打开的界面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填写完成后提交到申报单位审核。审核后提交到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2)申报单位网上审核。申报单位使用平台帐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对所属申报人填报的申报书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提交。

    (3)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应对所属单位及本部门提交的项目申报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

    (4)申报应填写及提交以下材料:①《云浮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②《云浮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报告书;④承担单位认为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其他说明材料,如单位资质证明、单位财务报表、项目主持人职称、学历、前期研究成果及工作基础材料等。

(三)纸质材料报送程序。

项目通过受理后方可打印纸质材料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为A4幅面,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申报材料须由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直接送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综合窗口。县级承担单位的须将申报材料送当地卫生健康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再送当地科技主管部门,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综合窗口。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汇总上报材料时,必须同时提交项目汇总表(见附件),项目汇总表顺序必须与纸质申报材料顺序一致。

  四、申报时间

项目在线申办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17:00,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17:00,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4日17:00;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0766-8921360

技术支持:

云浮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0766-8921020


附件:2022年度云浮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日

附件

2022年度云浮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推荐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学科分类

承 担 单 位

项目主要负责人

(包括项目组前3名成员)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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