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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云浮市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的通知
  • 时间:2022-05-24 10:50:1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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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科技局,云城区、云安区工信局,云浮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培育,发挥人才在“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产业升级发展,根据《关于推进人才云聚强市工程的实施意见》(云发〔2022〕1号)和《中共云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产业人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等6份文件的通知》(云委人才〔2022〕1号)的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云浮市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创业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对象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情况良好,且无重大违法行为、科研诚信失信记录的市内企业。

    (二)尚在支持期内的国家、省、市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

    (三)中医药(南药)产业人才按照《中医药(南药)产业人才振兴计划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进行资助,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四)2021年1月1日后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创新人才、创业人才(或已签订意向引进合同,并承诺项目立项后3个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均可参与申报。

    (五)申报条件有关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二、专题类别

本年度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分为3个专题申报:创新创业团队、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

(一)申报对象可根据企业自身条件、人才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申报创新创业团队、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

(二)申报人只能选择申报创新创业团队、创新人才、创业人才中的一项。

(三)申报人要慎重填写申报书的内容,如获批立项,申报书中的有关内容(如人员、配套资金、经济指标、技术指标等)不能变更,要求与项目合同书内容一致。

(四)对符合《产业人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特殊引进对象可实行“一事一议”。

    三、申报条件

    (一)创新创业团队

创新创业团队是指依托产业化项目引进,引进后在引进企业 牵头实施创新创业项目,重点围绕我市“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下称“三大经济”)产业的创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掌握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或具有知识产权,拥有技术成熟的成果并能进入开发阶段,或引进后研发有效解决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难题。具备切实可行的未来发展计划,产业发展潜力和市场化空间较大的创新创业团队。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指与团队 带头人同时引进的人才,下同),团队人数不超过6名。团队成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2.团队成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团队负责人或至少1名核 心成员引进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工作且有相当于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是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领导职务2年以上,且前期应在“三大经济”相关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至少有一年以上较好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

3.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具有行业一流水平,技术成熟并已 进入产业化阶段,能较大程度推动我市“三大经济”发展。团队成员在技术、应用、产业化等环节有关联性,具备达到创新创业目标的完整创新链。

4.团队引进企业应当符合我市“三大经济”发展方向。引进

的创新创业团队来云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其中1名核心成员全职在云浮工作,其他团队成员在云浮工作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个月。

5.团队引进企业经营运行状况良好,且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研发组织完备,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一般应高于3%,为团队从事的项目配足科研资金,提供相关研发设备,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为团队成员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团队引进企业还应具备我市“三大经济”研究实践基础,或在攻关的技术方向上拥有国际、国内领先技术成果,具备创新创业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6.创新创业团队是关联企业派出的,引进时必须转移创新技 术成果在云浮应用或带动新产品在云浮生产,且近两年或引进后 承诺2年内该技术成果应用投入或产值不少于5000万元,派驻期间研究成果归属引进企业。

(二)创新人才

创新人才是指我市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引进的市外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应当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要求全职在云浮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在国内外综合排名前500强企业、行业排名前500强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已与市内企业签约或意向签约,或已成为市内企业技术、商业主要合作伙伴的人才。

2.在市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专家学者。

3.掌握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或能解决产品生产工艺难题的人才。

(三)创业人才

创业人才是指掌握领先技术的来云创业人员。应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承诺个人投资额不少于200万元,引进后3个月内完成企业工商登记,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创办的企业应符合我市金属智造、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十大产业发展方向,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可直接进行产业化,或已完成前期开发,进入中试或样品制造阶段,具有稳定实验数据和中试产品的项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在云浮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创业人才拥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技术成果。

2.创业人才有相关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2年以上,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主持研发成果成功实施产业化的经历。

3.拥有广阔市场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

  四、申报时间、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通知印发之日起至7月30日。

(二)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申报人可到云浮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下载获取申报指南,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书,提供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按申报类别选择填写并提交:《云浮市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附件1)、《云浮市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2)、《云浮市创业人才申报书》(附件3)。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一般应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

2.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明;

3.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成员或创新创业人才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意向合同(非全职引进人员合同需明确每年在申报单位累计工作时间)、创业人才向申报单位投资的证明材料;

4.申报人现任职务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含公司投入研发的资金比),如: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新药生产许可、成果鉴定报告、成果登记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明等;

6.全职引进人员在岗证明、社保、个税等证明材料,未签订合同的,需提交承诺书并在立项3个月内签订合同;

7.主持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要求。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协调组织部门对辖区内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由县(市、区)科技部门征求纪检(仅针对国有企业)、综治、生态环境、应急、人行意见后,将纸质材料(一式6份)7个工作日内报送市科技局成果专家科。

六、扶持措施

  (一)创新创业团队以及创新创业人才以现场考察、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方式产生,在年度资助项目数内对入选创新创业团队给予200万元资助,入选创新人才、创业人才给予8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

    (三)项目资金按市方案确定的分担形式安排,即由市级财政与申请资助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市本级财政与云城区分担比例为7:3,与云安区、罗定市、新兴县、郁南县、云浮新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分担比例为3:7。市财政分担部分,由市科技局按规定程序向市政府申请专项资金。县(市、区)财政分担部分,由各县(市、区)项目审核职能部门按规定向县(市、区)政府申请资金。

七、监督管理

(一)项目承担单位需在每年12月底向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当年的工作总结报告,由各地县级科技部门汇总当地总结报告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采取查核书面材料与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及格的需整改落实。

(二)各县(市、区)科技部门须加强监督管理,市科技局将对创新创业团队以及创新创业人才工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云浮市创新创业团队以及创新创业人才资助资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虚报、冒领、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的财政资金,通报有关部门,并将其列入严重失信记录名单实施联合惩戒,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相关财政补贴,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成果专家科 陈厚任,8921136

  

    附件1.云浮市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

    附件2.云浮市创新人才申报书

    附件3.云浮市创业人才申报书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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