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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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云浮市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专项项目的通知
  • 时间:2020-01-30 14:37:41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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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应对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疫情,增强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能力,特启动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紧密围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以应用为标准,以实战为方向,开展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解决检测技术、药物、疫苗研发和应用中的技术问题。

  二、申请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具有承担相关项目的基础和能力。

  (二)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项目负责人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总数的限制。

  三、资助方式

  本专项随时接受申报,列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资助。申报项目采用论证方式评审,通过论证的项目将按程序上报给予立项。

  四、申报方法

  通过云浮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sti.gd.cn/yf)进行填报(系统建议用火狐或者chrome浏览器,该系统与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帐号通用,原先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用户不用再注册,可以用原来的账号和初始化密码yf123456。未注册的用户须先行注册后方可填报)。

  (一)注册。未在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单位,通过首页“注册”功能先进行单位注册,待单位注册通过系统审批后再进行个人注册。

  (二)网上填报。网上申报流程为:个人申报>申报单位审核>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市科技局审核。

  1.申报人使用平台帐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打开“业务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菜单后,点击工作区的“新增项目申请”按钮,在打开的界面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填写完成后提交到申报单位审核。审核后提交到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2.申报单位网上审核。申报单位使用平台帐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对所属申报人填报的申报书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提交。

  3.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应对所属单位及本部门提交的项目申报进行审核,并及时上报。

  (三)纸质材料报送。项目通过受理后打印纸质材料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为A4幅面,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市科技局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联系电话:0766-8921360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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