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
——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
各县(市)科技局,云城区、云安区工信局,云浮新区科创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要求,全面把握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的实践指向,纵深推进科技创新“突围仗”,赋能“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为云浮在新征程上实现“争先进位,跨越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3〕981号)要求,现启动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分为推动“百千万工程”建设、科技支撑乡村振兴两大任务清单,共设立七个方向十一个专题。专题方向、专题名称及申报条件详见《云浮市组织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指南》(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主体须为云浮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行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等(指南专题对申报主体资格有特别要求的,须一并遵从)。
2.申报主体需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科研能力、运行管理规范、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无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等。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符合申报入库指南专题方向及要求。
2.企业法人牵头申报的,同一专题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年度累计申报科技项目不得超过3项。
3.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应按入库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填写申报资料时必须对应申报的“专题名称”“专题编号”。
2.项目申报时须提交的附件材料: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财务印章),企业法人须提供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加盖财务印章),以及各专题特别要求的相关材料;连续滚动支持项目和“揭榜挂帅”项目另行规定。
3.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4.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四)限制申报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类项目承担单位有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已结题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但未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申请的项目承担单位;
3.在省、市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市科技计划立项;
5.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7.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存在严重漏缴、欠缴税款情况,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
三、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原则上采取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专题二和专题七采取线下方式申报,其他确有不宜通过网络形式提交的,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可走线下申报。
(二)项目按程序获得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件再一并报送至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综合窗口(均需签名、盖章,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申报
1.注册账号。未在云浮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申报单位,通过阳光政务平台首页(网址:http://xm.gdstc.gd.gov.cn/yf/login/)“注册”功能先进行单位注册,待单位注册通过系统审批后再进行个人注册(系统建议用火狐或者chrome浏览器)。
2.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branch-hall?orgCode=007175663,如该网址未能打开,请先登陆:http://www.gdzwfw.gov.cn/,在左上角切换到“云浮市”,在市级部门中点击“云浮市科技局(市外国专家局)”进入)。点击“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审批”事项链接跳转进入阳光政务平台,登录后打开“业务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菜单,再点击工作区的“新增项目申请”,在打开的界面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填写完成后提交到申报单位审核。
3.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管理员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与网上申报网址一致)跳转进入阳光政务平台,对所属申报人填报的申报书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认真对照本年度项目申报的主体要求、项目要求、材料要求和限制情形等四方面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提交。审核后提交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市直单位申报的项目直接提交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二)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1.对照审核。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及本部门提交的项目,认真对照本年度项目申报的主体要求、项目要求、材料要求和限制情形等四方面进行审核,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申报单位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申报主要内容是否符合本年度指南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检查。
2.汇总上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和提交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
(三)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对照本年度项目申报的主体要求、项目要求、材料要求和限制情形等四方面进行审核。
五、评审及立项说明
根据省、市两级政府“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再有执行,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要求,本次入库项目由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并按程序择优纳入云浮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库,每个专题项目出库立项数量以及立项金额,将根据2024年切块下达我市省大专项+任务清单具体资金以及市委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确定。
六、申报时间
项目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17时;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7时;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17时。请各申报单位注意申报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专题七“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一)系统技术疑问咨询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曾美娟,8921020。
(二)专题业务咨询
综合规划与政策法规科:周冰俊,8921316;
产学研结合与基础研究科:阮锦丽,8921613;
高新技术科:陈怡莹,8923930;
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科:傅小铃,8921360;
成果转化与专家服务科:张舒怡,8921136。
附件:1.云浮市组织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指南
2.云浮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
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推荐汇
总表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21日
附件1
云浮市组织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
项目申报入库指南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3〕981号)要求,结合云浮科技创新实际,全面把握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的实践指向,纵深推进科技创新“突围仗”,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在推动“百千万工程”建设、科技支撑乡村振兴两大任务,布局“持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乡村产业发展障碍”“推广科研成果落地转化,科技支撑城乡产业升级”“发挥金融赋能作用,构建企业创新主体格局”“推动科创载体提质增效,夯实产学研用协同基础”“促进专业镇转型升级,探索科技强镇发展路径”“高质量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推动现代农业技术研究与应用”等七个方向设立十一个专题。
一、持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乡村产业发展障碍
聚焦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型企业立足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开展技术攻关,该方向设“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攻关,提升企业竞争力”一个专题。
专题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攻关,提升企业竞争力(专题编号:20240101)
1.专题内容。贯彻落实科技部、省科技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工作部署,着力提升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能力。重点支持金属智造、信创产业、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石材、硫化工等“十大园区产业”企业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技术攻关,着力提升企业研发能力,推动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2.绩效目标。每个项目在技术、工艺或产品方面获得新突破,引进或培养人才不低于2人,新增产值200万元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和科技人员数量明显增长,做好每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项目实施期内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3.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必须是已取得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且未承担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企业。(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3)企业自筹资金与拟安排资金比例不低于2:1。
4.支持方式、强度。事前资助。每个项目拟安排资金不超过30万元。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科 8923930)
二、推广科研成果落地转化,科技支撑城乡产业升级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培育科技成果交易市场,打造大湾区科技创新成果“孵化地”,该方向设“科技成果交易与转化服务平台”建设一个专题。
专题二:科技成果交易与转化服务平台建设(专题编号:20240901)
本专题为连续滚动支持项目。根据承担单位2023年度项目实施进度,拟订本年度资金支持,安排资金不超过200万元。承担单位须提供2023年项目实施情况报告、阶段性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编制2024年工作计划。
(联系方式:产学研结合与基础研究科8921613)
三、发挥金融赋能作用,构建企业创新主体格局
聚焦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挥科创基金效能,撬动社会资本投硬科技,该方向设“科技金融赋能企业创新发展”一个专题。
专题三:科技金融赋能企业创新发展(专题编号:20240701)
1、专题内容。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大赛云浮地区赛,搭建培育和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重要平台,整合创新创业要素,激发市场活力,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支持2024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云浮赛区”地区赛的承担单位组织承办工作。并由承担单位对获得2024年广东·云浮赛区的一、二、三等奖的优胜企业发放创新创业补贴(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企业8个、优胜奖若干,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1万元、0.5万元的补贴)。
2.绩效目标:进一步拓展科技金融服务范围,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效能,项目发动不少于50家企业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云浮赛区”地区赛。支持开展企业创业辅导,组织赛前培训不少于6场。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组织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不少于20场,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3.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必须是云浮市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具备组织相关活动的经验。(2)创新创业补贴对象为2024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云浮赛区”地区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的企业。
4.支持方式、强度。事前资助。拟安排资金不超过70万元。
(联系方式:综合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8921316)
四、推动科创载体提质增效,夯实产学研用协同基础
围绕我市十大园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聚焦产业“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构建产业集群创新体系,设立“科创平台提质增效”“实验室体系建设”两个专题。
专题四:科创平台提质增效(专题编号:20240902)
1.专题内容。落实市委关于推动科创平台与企业创新双链融合的部署要求,支持我市科创平台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快产学研深度融合,引入优质创新资源,围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研究攻关,突破产业技术瓶颈和攻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发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水平科创平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2.绩效目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要突破,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装备2项以上,申请发明专利2项以上,培养引进人才3名以上;科技研发成果须在市内转化并实现产业化生产,项目实施带来新增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
3.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由经科技主管部门批准认定或建设的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依托单位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3)企业自筹资金与拟安排资金比例不低于2:1。
4.支持方式、强度。事前资助。每个项目拟安排资金不超过50万元。
(联系方式:产学研结合与基础研究科 8921613)
专题五:省实验室分中心高质量发展(专题编号:20240903)
1.专题内容。落实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关于纵深推进科技创新“突围仗”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推进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支持我市省实验室分中心对接产业化创新发展需求,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围绕关键领域的前沿科学问题和共性技术难题,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基础研究领域的青年骨干人才,引领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产出一批原创性优秀成果,打造我市战略科技力量。
2.绩效目标。基础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融合发展,引进或培养全职硕士以上学历高层次科研人才3名以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3篇以上,申请发明专利5项(含)以上,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装备3项以上,科研成果实现产业转化。
3.申报要求。由经科技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省实验室分中心牵头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以上学历或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4.支持方式、强度。事前资助。每个项目拟安排资金不超过150万元。
(联系方式:产学研结合与基础研究科 8921613)
五、促进专业镇转型升级,探索科技强镇发展路径
围绕做大做强专业镇特色产业、全面促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该方向设立“专业镇产业技术创新发展”一个专题。
专题六:专业镇产业技术创新发展(专题编号:20240201)
1.专题内容。围绕科技引领高质量发展目标,结合专业镇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和发展定位,组织编制专业镇产业创新发展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通过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建设、壮大主导产业、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区域协同发展等提升镇域创新能力,做大做强专业镇,带动就业富民。
2.绩效目标。编制形成专业镇发展规划,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1家及以上,项目开发或引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2项以上,示范带动种植面积200亩(或养殖场5家)及以上,形成指导推广应用的技术规程,加快提升当地优势产业或特色农业产业科技攻关及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建设。
3.申报要求。(1)政府引导,共同推进,项目主承担单位为最新分类的的专业镇,并联合当地主导或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共同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攻关、示范推广。(2)鼓励加大配套资金投入,企业在项目自筹资金与拟安排资金比例不低于1:1。(3)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4.支持方式、强度。事前资助。每个项目拟安排资金不超过50万元。
(联系方式: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科 8921360)
六、高质量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聚焦高质量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有效依托大湾区高端创新资源,开展重大科技任务协同攻关和“反向飞地建设”,该方向设置“重大科技任务协同攻关(揭榜挂帅)”“异地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等两个专题。
专题七:重大科技任务协同攻关(“揭榜挂帅”项目)(专题编号:20240904)
内容另见《关于开展云浮市2024年重大科技任务协同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联系方式:产学研结合与基础研究科8921613)
专题八:异地孵化基地建设(专题编号:20240102)
1.专题内容。为夯实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基础,加强我市孵化器与湾区孵化器的交流合作,引进优质在孵企业和人才团队,吸引湾区优质科技成果到我市落地转化。支持我市孵化器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内建设异地孵化基地,强化招商引资、人才服务、技术交流等功能,提升我市孵化器服务能力。
2.绩效目标。在大湾区新增孵化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引进在孵企业5家以上,引进创业导师5名以上,开展交流活动10场以上,开展创业培训活动15场以上。
3.申报要求。(1)已参加2023年度火炬统计的孵化器;(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4.支持方式、强度。事前资助。每个项目拟安排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科 8923930)
七、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推动现代农业技术研究与应用
聚焦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加快推动科技人才向乡镇下沉,发挥农业科技园区效能,推动现代农业技术研究与应用,该方向设立“现代农业技术研究与应用”“农村科技服务能力提升”和“科普阵地培育与建设”等三个专题。
专题九:现代农业技术研究与应用(专题编号:20240202)
1.专题内容。支持围绕地方特色产业或农业科技园区主导产业,开展产业技术攻关和创新,支持通过新品种应用示范、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应用示范。支持开展智能装备、特色农机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2.绩效目标。项目开发或引进种质资源新品种(新技术)2项及以上,形成指导推广应用的技术规程,或在农业园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展新品种示范推广5家以上。
3.申报要求。(1)申报对象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内企业,或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攻关、示范推广。(2)鼓励加大配套资金投入,自筹资金与拟安排资金比例不低于1:1。(3)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4.支持方式、强度。事前资助。每个项目拟安排资金不超过30万元。
(联系方式: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科 8921360)
专题十:农村科技特派员对接服务(专题编号:20240203)
1.专题内容。深入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以及“百校联百村”行动,推动科技人才“百团扶万村”,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依托地方企事业单位、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产业园在县域布局建设产业研究院、创新基地、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平台载体,组织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精准对接当地科技需求,凝练帮扶项目,开展科技帮扶工作,加快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为乡村振兴和“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2.绩效目标。项目搭建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农村科技服务载体1个,组织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3个以上,引进或推广10个以上新品种新技术,服务企业或农户50家以上,培训农户300人次以上。
3.申报要求。(1)申报主体为市内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联合市外高校、科研机构共同申报。(2)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
4.支持方式、强度。事前资助。每个项目拟安排资金不超过30万元。
(联系方式: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科 8921360)
专题十一:科普阵地培育与建设(专题编号:20240401)
1.专题内容。支持大中小学校(含中高职学校)开展校园各类科普活动,培育中小学校创建粤东西北地区校园科学馆(室)试点学校;支持获得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的企业、少年宫、博物馆、公园等科普载体增设科普设施,开展专题科普活动,创建省级各类科普基地;支持建成的省级各类科普基地、粤东西北地区校园科学馆(室)建设试点学校扩展阵地规模、开展特色科普活动。
2.绩效目标。举办的活动要求特色明显、主题突出,有一定的参与面,活动方式可以是科普知识讲座、科普图片展览、科普讲解竞赛、科普应急演练等。科普讲解竞赛和科技创新职业技能类活动要结合学校教学实践活动开展,有具体承办方案。项目实施期内,申报主体为学校的,校园科普类活动不少于10场次,参与人数不少于3000人次;申报主体为企业、公园等公益场(馆)的,举办科普活动不少于6场次,参与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3.申报要求。(1)申报主体为市内各大中小学校(含中高职学校),省、市科普教育基地、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粤东西北地区校园科学馆(室)建设试点学校;(2)需配备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有相对固定的科普场所(场地);(3)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4.支持方式、强度。事前资助。每个项目拟安排资金不超过10万元。
(联系方式:成果转化与专家服务科 892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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