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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教育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14:43:48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2019年,云浮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的相关制度,努力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效能。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云浮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云法治办〔2019〕39号)要求,我局对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学法制度

  市教育局依法落实《中共云浮市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局班子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法活动。主要领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贯彻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带头进行法治专题导学,开展廉政教育辅导,学党章党规,学党的理论,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其他班子成员也结合分管工作做依法行政和法治专题报告。

  (二)推进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

  市教育局制定了《云浮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以业务科室、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定期组织学法说法活动,促进经常性学法不断走向深入。坚持以领导干部和行政管理人员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制定完善了学法制度和规定,把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局机关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坚持带头学法,干部职工积极学法,通过自学、集体学习、中心组学习、讲座、邀请专家辅导等形式,学习了《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工作能力。我局于今年10月24日举办了1期专题法律知识讲座,邀请法律顾问召开“以案释法”讲座,3次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宣讲党的理论和学习纲要,以此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市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依法行政、普法重点,提高执法、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本局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一是着重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二是着重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法规。

  (四)健全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出台《云浮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和《云浮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法律专家咨询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调研、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结果公布等程序。今年,我局进一步规范机关资金使用和合同签订行为。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了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五)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

  我局依法完善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职能的依据、科室职责,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合理界定行政执法权限。目前,我局有25名干部持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证。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严格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期间做到亮证执法、公正执法。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作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行为。同时,及时在云浮教育网上公开行政执法内容,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处理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对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执法事项,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我局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形。我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保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

  二、法治建设做法和成效

  (一)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落实《云浮市教育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处理法律事务和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作用,协助梳理各种法律关系,及时提供精准、优质的法律意见,2019年以来共收到超10份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和防范法律风险。

  (二)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我局建立了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期安全维稳工作制度,针对部门、教育系统、网站与新媒体等成立专门应急工作小组,健全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重大群体性和突发性社会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行政调解机制。特别关注不稳定和容易发生矛盾的苗头性因素,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中。健全了信访工作制度,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并积极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反映信访诉求提供便利条件,不拦截正常上访群众,依法保障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依法受理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并及时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及时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2019年,我局本级共受理信访件34件,均100%办结。

  (三)落实行政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我局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决定,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对建议、提案办理的时间要求,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已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并获得满意答复。2019年我局承办的有关教育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2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案18件,内容涉及到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商住小区配套建设教育资源、加快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振兴乡村教育、校园安全等方方面面。我局针对新情况、新要求,依托各方力量,实现了人大、政协,建议人、提案人和有关部门都满意。同时,通过《云浮日报》、云浮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19年,我局没有行政诉讼案件。

  (四)深化法治宣传,坚持依法治教

  我市中小学校配备了290名兼职法治副校长,完全小学以上学校配备率100 %。每名兼职法治副校长每年为学校上法治课2次以上,并积极参与协助学校开展了一系列校内校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不可替代的中坚力量。各学校每学期都邀请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进校园进课堂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毒禁毒等法治讲座,通过“摆事实、举案例、析原因、谈危害”的教育方式,提高学生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各校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到让法进校园,入教室,上讲堂,落实“六个一”,即每月至少一次到学校了解学校的法治教育情况;每学期至少为全校师生上一次法治教育辅导课;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学校行政例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与后进学生的座谈会或与后进学生家长的座谈会;每学期向学校提交一次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总结;任期内建立一套工作台帐。

  (五)扎实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工作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我市制定了《云浮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为抓手,促进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统一。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2所,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76 所;创建省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150  所,市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180 所;创建“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48所,平安校园创建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

  (一)相关制度有待完善。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有待完善,开展学法活动次数有待增加;“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二)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公开。需进一步公开执法人员信息和执法过程,对于已完成的执法事件需及时公开。

  (三)法律顾问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局里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需及时向法律顾问咨询意见;涉及法律风险的信访事项需加强与法律顾问沟通交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市教育局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2020年计划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创新执法体制机制。建立教育行政执法公示、教育行政执法全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办法等工作制度。以校外培训机构整治为重点,进一步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市、区教育执法联动机制。

  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决策调研、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结果公布等程序,充分征求法律顾问和公众意见,强化风险评估和专家咨询论证工作,拓宽公众参与的载体和渠道。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加大领导干部学法力度,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汇报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工作纳入教育工作总体布局。

  四是不断创新普法教育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与水平。

  五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息公开更新,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做好教育监管信息、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信息的公开。继续推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云浮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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