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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云浮市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我局党组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4大类46个问题,逐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通过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中,3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问题已阶段性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全面部署推进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迅速行动,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制定下发《中共云浮市教育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局党组成员按照分工,高度负责地抓好牵头整改工作落实。各责任科(室)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健全制度,强化督查。整改期间,局党组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由市委教育办秘书科、局办公室、人事科组织,定期对各科(室)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云浮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整改。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1)对“学用结合仍有差距”的整改。
整改情况:局党组先后10余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第二批主题教育启动以来,局制订周密学习方案,在2023年9月、10月举办2期读书班,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新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书目,以及结合实际,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等内容,进行了15个专题学习,开展6场集中研讨。并边学边改,先后出台《云浮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云浮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方案文件,推动提高教育质量、教育服务乡村振兴。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从2023年起严格落实制度,2023年1-12月召开党组会议52次,落实“第一议题”的共52次。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加强对直属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指导,定期抽查直属单位的党组织会议议题情况。三是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增加学习的针对性,加大对教育领域重要政策法规的学习力度。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针对性不够强”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将原来制定实施但没有形成正式文件印发的2020年-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补充印发,并于2023年7月10日正式印发2023年学习计划。二是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对教育领域重要政策法规学习,于2023年10月26日组织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对“推动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有待加强”的整改。
整改情况:我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出台《工作方案》,2023年3月和11月召开了全市推进会,会议明确2024年前要完成工作任务;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应落实学校数236所,已落实236所,落实率100%。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2)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不够有力”的整改。
整改情况:我市“县管校聘”改革已全面实施,完善教师交流轮岗机制,2023年全市轮岗交流校长、教师共1972人,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和有效利用。罗定市正在沟通编办、人社部门推进岗位等级聘用工作;郁南县已制订《郁南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指导意见(试行)》,征求了财政、人社、编办等相关部门意见,并已将《关于郁南县教育系统落实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制度的请示》报县政府。二是推进四所百年学校管理体制调整的配套方案于2023年8月中旬前印发,涉改学校于8月底已按新的管理体制运作。2023年9月初已印发《关于五所品牌学校奖补资金分配的指导意见》。《云浮市五所品牌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奖励暂行办法(试行)》和《关于云浮市五所百年品牌学校教师交流调动实施办法(试行)》修改完善。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对“推动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仍有不足”的整改。
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市职业院校与超过121所本地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如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与云浮市新云饼家、长兴机械有限公司共建校内生产基地(车间);罗定职业技术学院与高丘六和公司、佛山(云浮)产业园氢能源汽车生产基地等本地企业进行深层次合作;省认定产教融合型企业11家。我市职业院校不断加强专业建设对接本地产业。如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先后停止招生与地方产业对接度不高的专业12个,新办跨境电子商务、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工业机器人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新能源汽车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等8个与地方产业发展契合紧密的专业,2023年毕业生5390人,留云就业人数1732人,留云就业率为32.78%。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对“校内课后服务存在短板”的整改
整改情况:2023年3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后,各地经当地县级政府研究审定先后出台本县(市、区)实施方案,并积极推动落实。我局在前一阶段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督导调研的基础上,汇总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约谈了第三方服务机构,提出降费、提质、保障时长、强监管等整改措施。2023年4月召开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推进会,提出站位要高、定位要准、服务内容要多样、五育并举要确保等要求。6月在新兴县召开现场会,对新《实施方案》解读,研究学校自行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存在难点、问题,推进解决,并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经验交流,进一步促进提升开展校内课后服务质量。2023年9月开学,全市各县(市、区)学校已全面落实原则上不超过4元/天·生的收费标准。据统计,9月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学生82765人受惠降费。此外,云安区、罗定市、新兴县均将农村地区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按30元/生·学年标准纳入财政补助对象,予以补助,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5)对“推动中心城区教育首位度提升有差距”的整改。
整改情况:因涉及项目调整(或合并)建设,实际完成项目12个,包括建成恒大小学、恒大学校、鲲鹏小学、鲲鹏初中、市实验小学、市伊顿实验学校、臻汇园小学、市云石实验学校、云浮市光明外国语学校等项目,以及预留河口街道教育用地300亩。云城区10所小学全部完成整改,严格按标准控制班额,没有大班额现象。下一步,持续推进中心城区学位建设,利用3-5年时间,逐步化解大校额和生均占地、生均建筑面积及功能场室不足等问题,有效解决中心城区优质学位不足、“城镇挤”问题。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履行教育部门职能职责不够到位。
(1)对“推动教学教研质量有待提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新高考、新教材、新课标的培训学习。举办佛山、茂名、云浮三地教研员联合研修;举办高中教学管理人员高级研修班,组织全市高中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到湖南、河南部分名校进行考察学习,召开云浮市2023高考总结暨2024届高考备考动员会、高考备考经验交流会和2024年高考备考会议,完成了《关于提升我市高中学校教学管理水平的指导意见(试行)》。二是启动第二轮品牌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持续擦亮四所百年名校和邓发纪念中学品牌,完善了品牌高中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力争在2025年前打造2-3所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品牌高中,引领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是改革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制定了“入口定出口”的质量评价制度和质量评价体系。2023年10月8日正式制定了2024-2026年高中教学质量评价入口定出口任务分配方案,制定了《云浮市品牌普通高中学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四是开展多元教研活动。启动新学年第一轮高中教学视导工作,对全市22所高中实行全覆盖视导;完成高中9大学科教师素养提升培训。11月份承办省教研院走进粤东西北(云浮)教研帮扶活动;组织参加广东省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省级一等奖1人次,二等奖6人次。五是加强教研队伍建设。督导市县两级配强配齐学科教研员,2022年以来市教师发展中心新引进人才2名,选调教研员10人。全市五个县市区教师发展中心通过了市级认定,市级教师发展中心通过了省级认定,全市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场所已全部完成投入使用。六是组织开展了全市“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共评选出200名“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2023年组织了中小学校长、市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培训,并组织一批市名教师和市学科带头人到珠三角学校跟岗学习。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对“推进学前教育重点工作有待加快”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落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建设工作方案》。与各县级政府签订《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任务书》,明确年度学位建设任务。印发《云浮市2023年学前教育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资源供给。二是云城区租赁市妇联资产举办云城街道中心幼儿园玉皇路分园,新增学位360个。罗定市通过回收小区配套幼儿园增加公办学位共450个(其中天琴湾270个、城东一品180个),碧桂园、筠城美丽泷江花园、天悦湾等小区已建成的配套幼儿园,计划移交政府部门,目前正在商谈或办理移交中。中华文苑小区配套幼儿园因规划用地上有通讯发射铁塔未迁移,导致配套幼儿园的建设规划受到影响,目前规划条件正在审核中。目前,全市幼儿园482所,在园幼儿99458人,其中公办幼儿园138所、民办幼儿园344所(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84所),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38286人(不含购买公办学位),占比38.49%。云城区、罗定市在目前公办学位不足情况下,通过购买学位完成省定50%目标任务,全市购买学位数比2022年减少16.5%。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49613人(含购买公办学位),占比51%;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87899人,占比88.38%,完成2023年省下达我市“5083”目标任务。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仍有不足”的整改。
整改情况:202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优质学校2所,为云浮市实验小学、恒大小学,新增学位3080个。开展中心城区学位调研情况,编制《云城区打造市教育中心项目计划表》(2023-2026年)报送市主要领导审阅。督促云城区推进2024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9月,云城区、新兴县均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现象整治,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大班额学校。新兴县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中,对照评估标准,主要指标达成情况如下:一是在反映校际均衡资源配置的7项指标中,小学有4项达标、初中有6项达标。其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和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和运动场馆面积这3项的差异系数不达标;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和运动场馆面积这项的差异系数不达标。同时,在7项指标中,大部分学校配备数量已达标准值,但仍有个别学校至少有2项不达标。二是在政府保障程度的15项指标中,已达标13项,仍有2项未达标。其中艺术(含音乐、美术)教室不达标的学校有18所(17所小学、1所初中);办学规模超过2000人的大校额学校6所(实验小学、翔顺实验学校、惠能小学、新城镇中心小学、实验中学、黄岗实验中学初中部)。三是教育质量的9项指标中,已达标8项,还有1项未达标(即是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未达到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的要求)。大校额、功能场室、仪器设备等指标逐步推进整改,争取2025年创建达标。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对“对民办教育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2023年出台《云浮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加强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民办学校高中阶段招生统一在广东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一服务平台按分数按志愿录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统一由各县(市、区)下达招生计划,每学年招生之前,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报所属教育部门备案,按规定将招生时间、招生名额、报名方式、招生程序和录取办法等及时向社会公布。2023年5月8日,对于云浮市光明外国语学校违规招生行为,约谈了云浮市光明外国语学校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2023年5月11日,对云浮市黄岗实验中学违规选拔优质生源等违规招生行为,约谈了云浮市黄岗实验中学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2023年5月15日对云浮市光明外国语学校发出了《关于对云浮市光明外国语学校违规招生问题处理的通报》,作出了核减云浮市光明外国语学校2023年度高中招生指标100人等处理。2023年7月7日,对云浮市伊顿实验学校违规选拔优质生源等行为作了谈话提醒,责令其限期整改;我局把民办学校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考试入学、编重点班;高中阶段是否存在违规招生、有偿招生等规范办学行为纳入2023年秋季和2024年春季开学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民办学校,责令相关学校限期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5)对“推进特殊教育建设重视不够”的整改。
整改情况:2023年积极推进市、县两级特殊教育标准化建设,通过租赁场地、委托管理闲置场地等方式增加学校场地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市特殊教育学校,云安区、新兴县、郁南县特殊教育学校的班均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已达到建设标准。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康复楼建设正在开展工程收尾工作。推动云城区选址原腰古王明中学改建为云城区特殊教育学校,已完成场地移交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编制改建项目预算。罗定市异地新建特殊教育学校目前已完成概算批复,签订了施工合同,目前正在开展施工前期准备工作。2023年,规划9个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已全部完成建设,1个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已完成。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6)对“推进平安学校建设不够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3年8月31日,学生意外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下降21.4%,学生交通事故死亡比去年同期下降50%,学生溺水死亡为0。二是全市各中小学校召开2023年家长会,扎实开展“安全第一课”“千师访万家”等活动,密切加强与家长及学生的沟通,了解学生的心情、学情、家情。三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督查,要求各地各学校切实将心理健康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利用与清华大学以及华南师范大学等开展教师培训,督导各地各学校调整持证教师为专职心理教师,以提高专职心理教师的配备率。四是加强法治教育。开展法治渗透式教育活动,联合市检察院、市普法办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定期到学校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与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云浮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建“凤凰花”普法讲师团,打造“1+9+N”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模式,全市已完成法治进校园活动67场次,参与师生近12万人。目前有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22所、云浮市依法治校达标学校297所,广东省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150所、云浮市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291所。五是加强未成年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教育工作。将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纳入秋季开学必检项目,督促各地政府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同时,各学校提早介入,发现有辍学苗头的,及时动员复学,坚持辍学台账全面动态清零。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7)对“全市新增学位规划建设不够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秋季学期,新增完成2022年学位建设项目5个,新增义务教育学位7070个,已超额完成2022年目标任务,较好解决“入学难”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3年以来党组会议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已于2023年6月12日研究部署了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安全工作、11月2日召开了第四季度云浮市教育系统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专题分析研判会。督促局党组领导今后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同时安排秘书科跟踪落实。例如今年局党组领导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中。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对“对教育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管控有待加强”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被通报后立即开展了全局办公电脑涉密信息检查和整改。2023年10月份开展了一次全局办公电脑涉密信息检查。目前局网络安全高效稳定运行。二是建立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责任检查考核制度,督促各单位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高效稳定运行。2023年7月参加市网络攻防实战演练效果好,获得优秀单位称号。三是加强对局机关网络及全市基础教育网安全管理和监测,印发《关于做好近期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指导全市教育行业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四是对云浮中学校长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今后严格按要求做好宣传引导,遵守市发布的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全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针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的整改。
1.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初印发《2023年度市教育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2023年以来,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2023年9月22日、9月28日和10月8日开展纪律学习教育月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对于失职渎职、履责不到位的,敢于亮剑、坚决问责,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明确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四是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把讲规矩、守纪律作为日常教育管理内容。五是持续做好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查摆出来有关招生录取等6个方面117个突出问题制定整改台账,实施清单管理,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推动突出问题“清仓见底”。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1)对“派驻监督不够聚焦”的整改。
整改情况:加强与局党组的沟通会商以及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2023年11月到市直学校开展纪检工作调研,深入了解市直学校纪检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督促推动深入开展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和全市中小学校后勤管理专项整治,推动开展2023年教育专项经费内部审计工作。丰富拓宽发现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结合信访举报以及巡察、审计反馈的问题,深挖问题线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室组联动,对问题线索集中研判、综合分析、快速精准处置,着力提升线索核查处置质效,有4条问题线索在研判核查中。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对“内部监督责任未落实”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理清工作思路,抓好局班子成员和科长的“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二是抓好谈心谈话工作,把提醒谈话作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利用平常工作时间和分管领导、科室长、隶属学校主要领导进行谈心谈话,并结合廉政风险排查、公务员季度考核进行提醒。2023年共进行20余次谈心谈话。三是开展教育内部审计,落实监督责任。2023年8月至9月开展“2022年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市县奖补资金”“2022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以及新兴中药学校饭堂收支情况、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度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出通报,要求有关学校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成立内审科,全面落实内部监督责任。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对“对华立技师学院有偿招生问题监督指导不够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协调市人社局加强华立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的招生工作管理。二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完善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强化师德建设监督,落实师德考核制度。三是成立专责工作小组,2023年9月12日印发了《关于再次核查华立技师学院有偿招生问题的通知》,督促云城区、云安区、罗定市再次深入核查处理结果。已对涉事教师视情节作出了批评教育、党内警告、行政警告等处分,已将核查属实的款项全部清退,省教育厅和省审计厅对核查清退的金额无异议。经再次核查,共有56人收受回扣,已按核查金额清退128.385万元。46人受到严肃批评并书面检讨、3人受党内警告处分、6人受行政警告处分、1人被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9个月。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3.对“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仍有不足”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完善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强化师德建设监督,落实师德考核制度。2023年9月,印发了《云浮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开展一系列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师德专项培训活动,把师德内容纳入每学年的校本研修课程。2023年秋季学期,全市共3万多名教师参加了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学习活动300余场次。三是开展榜样引领,选树典型活动,公开表彰县级以上“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等各类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共计1985人次,同时通过云浮广播电视台、云浮教育和云浮融媒体等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报道。四是营造师德师风建设浓厚氛围。扎实开展2023年“躬耕教坛,强国有我”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组织全市各地各学校积极举办师德主题手抄报比赛、教师“三笔字”比赛、我心中最美的教师评比和师德主题征文及微视频征集等活动,累计收到优秀征文200篇和微视频作品20个;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开展对乡村教师从教20年教师颁发省级荣誉证书活动,增强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良好氛围;今年教师节前后市领导及市教育局领导分别开展看望慰问优秀教师和生活困难教师代表活动,为我市广大教师送去节日祝福和问候。五是深入开展整治教育领域突出问题,紧盯师德师风问题,严肃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多次组织全市教职工观看教育领域警示教育片,结合身边人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对全市教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其中云城区、罗定市召开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议,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组织教师对照查摆自省,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做到警钟长鸣。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流于形式”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省委实施意见,并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市教育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强化主体责任落实,2023年已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9月、10月期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结合实际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三是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在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提醒,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对应付监督检查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及时与相关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对“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够有力”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范信访件收件、呈批、转送、受理、答复等办理流程,加强涉“双减”、招生入学、教育收费等重点领域信访件调处,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今年省一体化平台6件信访件落实了领导包案负责制,并已妥善办结。今年出台文件将校内课后服务收费进行调整,自秋季学期开始全面落实不超4元/天收费标准。涉校内课后服务投诉大幅减少。同时在暑假期间妥善处理云城区中心城区小学入学难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发挥成效不够明显”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顶层规划,创新研学教育主题课程。将研学实践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总体内容。2023年先后印发《云浮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意见》《云浮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初步建立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联动、学校主体、家长支持的研学实践工作协调机制。二是充分发挥基地教育资源作用。2023年9月20日-28日,市教育局对各研学基地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各基地发挥资源优势,不断完善开发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课程,及时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5.重点领域监督不够到位。
(1)对“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仍有不足”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提升全局执法规范化水平,邀请专业人员到局开展执法培训,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二是完善执法设备配备,规范案卷制作。2023年4月和9月邀请了专业人员到局开展执法培训,2023年8月做好民办学校年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检查等执法全纪录。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2)对“对个别货物采购项目监管不足”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市直学校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学校完善审批相关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加强市直学校管理人员财经法律法规培训,举办2023年教育经费管理与财务人员能力提升班培训,印发《云浮市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学校货物采购规范化。三是加强专项整治,印发了《云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后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并于2023年9-10月期间,组织三个督查组,分别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组长对各地各学校开展教育收费及后勤管理有关工作专项检查,检查组对各市直学校从食堂管理、物资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等几大方面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本次专项检查实地抽查了各县(市、 区)及市直学校24所,共发现督促整改问题25个,推动建立完善制度3项,清退资金30.27万元。通过督查促使存在问题的学校立行立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工作细节,做到从源头抓起,防微杜渐,确保今后不发生后勤管理风险和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对“对个别工程建设监督不够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举办2023年教育经费管理与财务人员能力提升班培训(包括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印发《云浮市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加强对各市直学校重大建设项目前期、中期参与监督及事后验收,充分发挥和履行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根据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市教育局作为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各市直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的统筹管理,加强了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建设方案申报审定、财政资金(债券等)申报和申请,参与项目招投标监督、代建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过程管理、验收、事后绩效评价等各环节,同时积极配合协助审计、财政部门等的监管和督导检查工作,指导协助学校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控制的机构、人员、制度,规范项目推进的流程、细节,确保各市直学校运行健康稳定,如近年先后建立的实验幼儿园、方正学校等,市教育局均在前期筹建、运作初期等给予了全力支持和监督指导。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6.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
(1)对“教育专项经费划拨支出不够及时”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专题会议,强调各县(市、区)要加快上级转移资金支出进度,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上级转移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教育领域上级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建立每月通报制度,并定期联合组成专项督导组分别对资金支出进度、教育重点项目进度缓慢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导,进一步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加快推进建设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截至2023年12月,2020-2022年省级以上教育领域转移支付资金已基本完成支付。三是市教育局于2023年8月至9月开展“2022年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市县奖补资金”“2022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进行专项审计。通过教育内部审计,进一步规范了各地各学校财务收支的会计核算,确保了各级各类教育资金的安全使用。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对“资金支付手续不够完备”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会议计划和执行管理、进一步加强会议经费开支预算审核、管理,严格控制会议用餐。二是于2023年10月举办2023年教育经费管理与财务人员能力提升班培训,并完善了单位相关财务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粤通卡电子发票已取得并存于电脑(因发票按每次通行路段开具,金额都是两三元的小额发票,数量太多,故以电子版形式存放,2023年以后打印后纸质附在账上)。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对“公务接待不够规范”的整改。
整改情况:印发了规范和加强会议餐费开支管理的内部细则,要求各科室要严格做好年度会议预算,提前编制年度会议计划并报办公室汇总备案,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会议时长,一般会议不安排工作餐,个别会议进行较晚或连续召开的可酌情安排简易工作餐。严格落实会议就餐人员管理,一般会议当地(本辖区)人员不安排工作餐。教育财务人员加强对财经法规的学习,做好费用支出标准审核工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对“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监管不够”的整改。
整改情况:加强市直学校管理人员财经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对市直学校业务指导和管理。举办2023年教育经费管理与财务人员能力提升班培训,并印发《云浮市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学校财务制度规范化。指导有关市直学校完善机构、建章立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现实验幼儿园已经进一步完善了内部财务机构,增设了财务部门负责人,完善了审批流程,加强了内部控制。市特殊教育学校购买电脑政数局是有批复的,但之前没有附在相关凭证后面(佐证材料已报送)。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对“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为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不够有力”的整改。
1.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担当作为有待加强。
(1)对“科学决策水平有待提升”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议题审批制度和党组会议请假制度。所有议题均已经领导和业务科室充分讨论才上会,并在会上达成决议。二是强化作风建设,完善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制度。深入推行马上就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督导跟踪考核。三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水平能力。四是局领导班子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理清一周工作内容、思路、方法、路径,全面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对“干部担当作为不够”的整改。
整改情况:强化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完善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制度。深入推行马上就办,加强办公室督促跟踪作用。完成存在问题整改。全面加强政治思想和政策法规学习,提高对教育督导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履行教育督导职责。全面加强教育督导工作跟踪,确保及时落地。自2023年1月底市委深改委审核通过《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后,认真做好报审跟进工作,2023年2月9日市政府已出台了该方案,落实今后提高措施。局领导班子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理清一周工作内容、思路、方法、路径,全面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到目前没有出现办事怠慢的现象。今年以来,已开展了开展了新兴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云城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双减”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挂牌督导工作、广东省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准备等专项督导。首次实施云浮市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完善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的重要部署。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偏差。
(1)对“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明确推荐干部提拔人选必须由党组充分研究讨论酝酿,严格规范干部选任动议,2022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均严格把关,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过充分酝酿、讨论,未出现群众投诉等情况。督促方正学校做好整改,方正学校已按成绩高低顺序进行补录教导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对“培养年轻干部力度不够”的整改。
整改情况:加强干部队伍梯次配备建设,着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激励年轻干部不断成长和进步,充实后备力量,已培养副科级(含职级)干部8名,其中40岁以下6人,占比75%。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对“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的整改。
整改情况:组织有关领导干部、人事科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规定。2022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均严格按照报备程序操作,经过充分酝酿、讨论的情况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严格做好任前审核,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党组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必须回避。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系统学习调任、转任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要求,近年来,我局录用、提拔、晋升、转任、调任的干部均严格审核,无出现档案问题。加强纪实材料存档管理,把近年来的干部选拔任用材料装订成册。积极联系市公安局,做好出入境管理登记备案工作,2020年以来,我局不存在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情况。落实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有关要求,2021年以来未出现过瞒报漏报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1)对“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存在差距”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多措并举实施教育人才项目,加大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全市教师队伍结构。2023年,全市引进教育高层次人才442人。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专任教师中研究生以上学历达560人,占比达到12%以上。二是加强领军队伍建设。制定出台了《云浮市“三名工程”实施方案(试行)》,评选出市级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共200人,组织市“三名人员”参加省级专项培训,指导“三名人员”组建工作室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印发了《关于提高我市幼儿教师持证率有关工作的通知》,把好新进教师准入关。新招聘教师必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把好无证教师培训关。为在岗未持证的幼儿教师提供考证培训,提高考证的通过率;把好加强监督和管理关。通过年检、发布公告等方式,推动民办幼儿园按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对持证上岗率长期不达标和不整改的幼儿园作出年检基本及格或不及格的处罚,提高幼儿园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比例,保障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确保2025年前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65%的目标。四是深入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进一步均衡城乡教育资源。扎实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改革绩效评价方式方法,激励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2023年全市轮岗交流校长、教师共1972人,其中校长89人。云城区扩大“县管校聘”试点校范围,在原来11所试点校的基础上增加7所试点学校;新兴县完成了第二轮县管校聘改革,优化了中、高级教师配置,进一步均衡了城乡学校教育资源。五是做好教师招聘工作,把好准入关。监督各地各校在招聘过程中做好岗位设置和条件申核工作,要求新招聘的教师为师范类院校毕业且学科专业对口。加强新教师入职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岗位。以老带新,帮助新教师提升教学业务水平。2023年全市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共712名。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对“三名(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工程建设成效不够明显”的整改。
整改情况:2022年8月制定出台了《云浮市“三名工程”实施方案(试行)》,评选出市级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共200人,组织市“三名人员”参加省级专项培训,指导“三名人员”组建工作室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正在修改完善《云浮市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的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明确了工作室的建设标准、职责任务及考核评价等具体要求。目前已印制了市级“三名人员工作室主持人”荣誉证书及牌匾,计划于近期召开会议举行授牌仪式,指导“三名人员”组建工作室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抓得不够紧”的整改。
整改情况:2023年,在市委人才办指导下,市教育局制定了《2023年云浮市选聘教育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和《关于赴省内外城市和高校开展选聘教育高层次人才活动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加强人才政策宣传力度,成立外出引才工作组到有关高校开展现场选聘的途径做好引才工作。上半年于2、3、4月期间分别赴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广西南宁师范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开展了现场招聘活动,引才成效显著。2023年引进教育高层次人才442人。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党建工作质量不够高。
(1)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始终牢记“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以“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履行好党建工作责任。二是党组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出台《云浮市教育系统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强化担当意识,树立“在其位、谋其政、尽其力”的思想,全面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组织生活制度。四是强化党建工作指导,定期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出台《《云浮市教育系统党建引领业务工作综合考核评价方案》,强化对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导,每月进行一线调研指导督导。五是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党建重点工作的通知》,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2)对“党务工作不够扎实”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已举办2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按程序规范发展党员流程,2023年共发展211名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全面落实“网格化+清单式”管理模式,机关党支部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已举办10期到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过政治生日等形式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三是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经党组织培养教育加强直接联系和分类指导,落实一委员负责,规范会议记录,推动党建工作落实。四是出台《云浮市教育系统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督促落实党组织活动,确保基层党支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3)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按程序严肃召开民主生活会。2023年10月12日,我局按要求严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派人到会督导。一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会前通过开展学习研讨、深入交心谈心、广泛征求意见,对照查摆问题等,共发出征求意见稿30份,收回30份,其中收集对班子意见建议3条。二是局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领导干部个人发言提纲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对照召开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均作了问题查摆,确保问题找准找实。三是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检查、党性分析。整个会议严格按照要求严肃认真开展,紧扣问题、直奔主题,既红了脸又出了汗,达到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增进团结、共同提高,进一步明确目标,推动整改落实的目的。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四)对“对上一轮市委巡察和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整改。
1.对“干部交流轮岗不足、从下属单位长期抽调人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严明整改工作纪律,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转变作风,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自2023年7月21日市委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8次,各党组成员主动落实责任,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二是建立干部轮岗交流长效机制,督促下属单位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云浮开放大学实施轮岗交流。新兴中药学校原保卫科科长轮岗到学生科科长岗位;开放大学教学培训处原副主任已退休。严格核定需要抽调的岗位,按岗借人,对于已经抽调的人员重新核定其具体工作,对非急需紧缺的抽调借调人员,计划分批次返校工作,2023年已返校3人,目前抽调人员还有1人(属学校工勤编制,无教学任务)。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2.对“2020年市审计指出‘市特殊学校项目建设、采购管理混乱,存在多计工程量、高估工程单价及高估货物(设备)采购预算,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等问题’没有全面整改”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在审计部门指出相关问题后立即成立了专项工作核查组,经核查组全面仔细核查和督导,学校积极向有关供应商协商争取,追回多支付的款项357973.34元并已全部缴回国库。二是学校已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财务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培训学习,学校管理人员财经意识、财经专业素质进一步得到提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三、持之以恒推进巡视整改走深走实,不断推动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指出的有关存在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但仍需在持续深化整改、确保长期坚持方面下功夫。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问题标本兼治。
(一)持续用力推进,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松、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未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
(二)强化使命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浓厚氛围,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未完成整改的,在节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加强统筹协调,尽快整改到位。
(三)立足教育实际,推动事业跨越发展
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对标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新的使命,努力在新起点上继续推动教育事业繁荣发展,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6-8830786;邮政信箱:云浮市云城区宝马路2号教学综合大楼206室秘书科、邮政编码527300;电子邮箱yfsjygw@126.com。
中共云浮市教育局党组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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