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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公布一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案例
发布时间:2024-08-02 18:43:05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云浮市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严惩校外培训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校外培训违法违规案件。现将近期相关执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云浮市艺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行为

  云浮市艺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举办教育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艺术类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云城区教育局责令该机构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处罚款231649.4元。

  二、云城区新某德校外托管服务中心发布学科类校外培训招生广告,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云城区新某德校外托管服务中心发布学科类校外培训招生广告,招收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构成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违法行为。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云城区新某德校外托管服务中心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

  三、罗定市百某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行为

  罗定市百某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举办教育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艺术类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罗定市教育局责令该机构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处罚款4510元。

  四、罗定市三某艺术工作室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行为

  罗定市三某艺术工作室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举办教育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艺术类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罗定市教育局责令该机构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处罚款1775元。

  下一步,云浮市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要求,持续强化校外违规培训惩处、通报力度,全面规范我市校外培训行业。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办学,严格遵守校外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诚信规范经营,共同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的良好生态。

  云浮市教育局再次温馨提醒广大家长,尊重小孩成长规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跟风、攀比,自觉抵制超标、超前的违规培训活动,不盲目给孩子报班参加校外培训,不参加各种形式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如需为孩子报读校外培训机构,要做到“三必须”“三不要”(必须选择有证机构、必须留意培训时间、必须妥善保管单据;不要向无证机构缴纳任何费用、不要贪图优惠缴纳大额培训费用、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云浮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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