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是否继续?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局将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以及持证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予以注销。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截至2024年7月16日,共有77名(其中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有75名、出租汽车驾驶员持证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有2名)从业人员符合上述注销条件,现对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予以公告注销(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1:依法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名单(截至2024年7月16日).XLS
附件2:依法注销出租汽车驾驶员名单(截至2024年7月16日).XLS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2日
      版权所有: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云浮交通运输局 纪检组 投诉电话:0766-8926012    邮箱:yfjt892601@163.com